專訪:《開羅宣言》是中日之間解決釣魚島問題的法律基礎
——訪中國駐埃及大使宋愛國
新華社開羅12月1日電(新華社記者鄭一晗 孫鑫晶)開羅會議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國際會議,《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巨大支持和鼓舞,對維護中國領土主權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中日之間解決釣魚島問題的法律基礎。在《開羅宣言》發表70週年紀念日到來之際,中國駐埃及大使宋愛國接受中國駐埃媒體聯合採訪時如是説。
宋愛國説,《開羅宣言》及其後發表的《波茨坦公告》構成了二戰期間盟國對日作戰最重要的兩份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是二戰後同盟國與日本之間結束戰爭狀態、構建亞太戰後國際秩序的法律基礎,也為包括中國在內的國際社會確認擊敗日本侵略者的勝利成果、構建戰後亞太地區的國際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領導人在開羅發表了著名的《開羅宣言》。該宣言確認了日本發動對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的侵略性質,明確規定“日本竊取于中國的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和澎湖群島等”悉數歸還中國。其後發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明確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書》中明確接受《波茨坦公告》,並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
宋愛國説,中國人民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犧牲,也作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維護《開羅宣言》的權威,堅守其主張的國際正義和國際法原則,才能維護中國的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正當權益,尊重二戰後建立起的亞太地區國際秩序。
宋愛國指出,《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確認了近代日本侵略、掠奪中國領土的法律事實,是戰後中國從日本手中收復台灣的國際法依據,也是中日之間解決釣魚島歸屬問題的法律基礎。根據這兩份文件,日本于1895年甲午戰爭末期非法竊取的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從國際法角度應屬中國。
“《開羅宣言》是用無數生命換來的勝利果實,也是二戰後世界和平秩序的重要保證。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正義審判和徹底清算是戰後國際秩序的基礎,必須堅決維護,”宋愛國説。
宋愛國説,近年來日本右翼和軍國主義勢力沉渣泛起,否認日本對外侵略戰爭的性質,否認日本軍國主義殘害中國人民的罪行,試圖擺脫《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約束,發展軍事力量。更有甚者,日本政府近期還借中國宣佈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大肆鼓吹“中國威脅論”,混淆視聽,誤導國際社會。
對此,他強調,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覆蓋這一區域理所當然。中國政府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是為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領空安全,維護東海上空飛行秩序,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
宋愛國説,日本政府近期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立場,是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的公然否定和對戰後國際秩序的嚴重挑戰。中方在釣魚島問題上維護國家領土主權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
宋愛國説:“我們敦促日方採取對歷史和未來負責的態度,以實際行動取信于亞洲近鄰和國際社會。中國也願同世界各國愛好和平的人們攜手,維護二戰後的和平秩序和世界和平與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