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2月5日電(記者 蔡玉高)繼前不久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及行政事業性收費28項後,江蘇省決定,從本月起再取消和下放126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和下放88項,部分取消和下放36項;2項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依照法定程序在修訂相關法規條款後執行。
據江蘇省政府新聞發言人5日介紹,在此次取消和下放的126項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中,涉及企業生産經營活動的81項,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24項,涉及公民個人各類從業資格和其他事項的21項。
記者注意到,此次改革既取消了涉及企業的煤炭經營許可證核準、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等事項,也取消了關乎民生的學生飲用奶定點生産企業資格認定、民辦高校聘任校長核準、社會仲介服務機構舉辦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核準等事項。而臨時用地審批、會計從業資格審批、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等事項,則下放到了市縣級,相關人員不必再往省級機關跑了。
為了持續有效地抓好簡政放權工作,江蘇省政府還出臺了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本屆政府任期內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項目減少1/3以上,保留的一般性審批項目辦結時限總體縮短一半以上,行政審批收費顯著減少。
意見明確,將對現有的行政許可項目、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完整列出行政審批項目清單並實現目錄化管理,確保目錄之外無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