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9日電(記者鄭天虹)9日,經過兩輪公眾意見徵詢,廣州異地中考實施方案確定。自2017年起,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在2014-2017年過渡期間,這8%的指標面向所有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包括戶籍生和非戶籍生。
值得注意的是,考慮到政策的連貫性和人文關懷,該方案設定了3年過渡期,不影響在政策出臺前已經入學初中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順利完成學業。在2014至2017年過渡期間,這8%的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指標面向所有具備廣州初中三年完整學籍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包括戶籍生和非戶籍生,只要分數達到錄取要求,即可享受公辦學生的待遇,一律免收擇校費。
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江東説,之所以這樣考慮,是因為過渡期三年間,正好有2014年禁止招收高中擇校生的政策,因此對所有考入公辦高中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都不收擇校費。
過渡期以後,即從2017年開始,8%的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將只面向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即父親或母親在廣州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州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三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州具有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縣級市)屬公辦普通高中。
作為廣州市重大民生決策事件,廣州市教育局為了確定異地中考實施方案專門成立了“異地中考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委員會由17人組成,包括相關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戶籍與非戶籍生家長和普通市民。委員會通過指定電子郵箱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經過兩輪的意見徵詢,共收到郵件2984封。
廣州異地中考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副主任王超瑩説,除了通過郵件表達意見外,徵委會還通過與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學生家長代表座談,以及對近年來廣州公辦普通高中招錄的有關數據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了8%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