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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文嚴明自主招生紀律 再念“緊箍咒”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27日 18時06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淩軍輝)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曝出黑幕、校方宣佈停止2014年自主招生後,教育部27日發文嚴明自主招生紀律,強調各試點高校要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對考生報名申請進行審核,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及時公開考生筆試和面試成績。

    在這項通知中,教育部以“六個嚴禁”強調要“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嚴禁偏離試點定位進行惡性生源競爭,以“簽訂預錄取協議”“入校後重新選擇專業”等各種方式吸引生源或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嚴禁變相招收藝術體育類專業或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類型考生;嚴禁突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錄取;嚴禁突破經公示的優惠分值錄取;嚴禁更改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嚴禁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或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

    通知要求,各試點高校要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和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充分發揮學科專家的作用,嚴格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考核。各試點高校要細化與學科門類或領域相適應的報名條件,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對考生報名申請進行審核,合理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人數。加強筆試和面試考核管理,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筆試儘量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確定考核合格擬入選考生名單時,須明確考生入選專業及錄取優惠分值,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10個工作日後方可正式通知考生。

    通知要求,各試點高校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及時公開考生筆試和面試成績、考核合格標準、擬入選考生名單及入選專業和錄取優惠分值、錄取結果、違規處理結果、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試點高校嚴格執行動態管理和準入退出機制,凡是政策執行不嚴格、管理不規範、問題突出的,一律停止試點資格,並追究學校及有關人員責任。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指出,教育部此次發文是相對保守的“打補丁”式的解決辦法,從長遠看,高校自主招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部署的改革方向,今後從宏觀上要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從微觀上要建立專業的自主招生團隊,同時確保相關方監督到位,這才是系統解決問題的方法。

    據悉,目前教育部已經部署,90所自主招生試點院校開展全面自查,自查結束後,教育部還將派出工作組進行檢查。

新聞鏈結:高校自主招生10年間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余靖靜、吳晶)自2003年我國正式啟動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數量從最初的22所增加至90所,高校層次從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名校”拓展開去。10年間,從教育部的政策規範到各地各校的自主招生思路手段,都在不斷調整變化。

    2003年,教育部批准了第一批22所高校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出於公正性的考慮,教育部明確規定,各校自主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試點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2006年,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率先實行自主招生“預錄取”改革,通過面試的學生即獲得預錄取資格,高考成績僅作為參考。

    2009年,北大推出“校長實名推薦制”,這一做法隨即被清華、人大等校效倣,推出“領軍計劃”“校長直通車計劃”;同年,清華、上海交大等5校實行“自主招生聯考。

    2010年,教育部給自主招生降溫,重申“5%”的名額限制。

    2011年,教育部提出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向農村地區中學或申請考生適當傾斜。

    2012年,教育部對自主招生候選人數量設置了上限,規定“原則上控制在自主招生錄取計劃數的120%,最高不超過200%”。

    10年間,在高考公平的呼聲中,一些高校在自主招生中注入“農村”元素,面向貧困地區學生轉投計劃進行自主招生,和國家扶貧定向招生計劃一起為寒門學子拓寬成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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