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張曉松)審計署28日向社會公佈了19個縣2010年至2012年財政扶貧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結果。截至今年10月底,19個縣共有123名相關責任人受到查處,其中判刑2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78人,通報批評17人,誡勉談話26人;另有24名責任人員的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今年4月至5月,審計署組織派出審計局對雲南省昌寧縣、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富寧縣,貴州省荔波縣、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黎平縣,陜西省橫山縣、洛南縣、隴縣、旬陽縣,甘肅省古浪縣、西和縣、廣河縣,廣西壯族自治區環江毛南族自治縣、龍勝各族自治縣、靖西縣,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固原市原州區、同心縣等19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2010年至2012年財政扶貧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此次審計共涉及1600多個扶貧項目,抽查財政扶貧資金12.4億元。
從審計情況看,2010年至2012年,19個縣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縣貧困人口逐年減少,貧困地區農民收入增長較快,生産生活條件逐步改善。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地方存在虛報冒領、擠佔挪用、貪污侵吞扶貧資金等突出問題。
記者從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了解到,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和扶貧主管部門以及有關地方政府非常重視,要求有關部門認真整改。截至今年10月底,審計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已整改2.14億元。同時,通過重新調整項目等,清理消化長期結存扶貧款1.4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