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種企做大做強 提升基礎科研能力
——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 董峻)《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日前發佈。30日,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就這份意見的出臺背景、意義及重點內容進行了全面解讀。
種企強則種業興
記者:意見在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方面有什麼舉措?
余欣榮:發展現代種業,必須做大做強種子企業。意見著眼加快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培育有競爭力的種子企業,提出鼓勵企業加強研發投入,自主建立研發機構,有實力的種子企業並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切實增強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
同時,要求確定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2015年底前與其所辦的種子企業實現“事企脫鉤”,目的是促進這些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打造成産權明晰、股權多元、責權明確、管理科學的科技型企業,激發發展活力。
意見還確定,新佈局的國家和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種業産業化技術創新平臺,要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按規定開展種業領域相關研發活動後補助,調動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發揮現代種業發展基金的引導作用,廣泛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投入,鼓勵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合作。
促進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資源向企業流動
記者:我國種業科技資源和人才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為什麼意見提出科技資源要向企業流動,有哪些具體改革措施?
余欣榮:目前我國在育種方面普遍採用的是課題組制,選育規模小、低水平重復、育種效率低,突破性品種少;而跨國公司普遍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以市場為導向,全面整合人才、技術、資源等科技要素,形成了科學設計、專業分工、流水作業、集約運行的商業化育種模式,實現了大規模、高通量、集團化、標準化育種,大幅度提高了育種效率,形成持續培育好品種的能力。
建設種業強國,必須深化種業科技體制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創新體系。種業科技體制改革成功的關鍵,就是能否更加有效地發揮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現有人才、技術和資源優勢,種子企業能否儘快做大做強。
推進種業科技體制改革,要通過推動確權交易,讓種業科研資源及成果“流”起來;通過強化合作交流,讓科研人員“動”起來;通過創新科研成果收入分配機制,讓科研人員依法“富”起來;通過完善市場導向機制和商業化育種機制,切實讓育種效率“高”起來。
加強國家良種重大科研攻關
記者:意見提出要加強國家良種重大科研攻關,重點要在哪些方面實現突破?
余欣榮:我國高産優質、多抗廣適、適合機械化生産、設施化栽培的突破性品種較少,難以滿足現代農業發展需求。對此,意見提出加強國家良種重大科研攻關,以構建産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大力推進種業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快培育一批具有重大應用前景和自主知識産權的突破性優良品種,力爭實現4個突破:
——重點作物育種實現新突破。要求制定主要農作物良種重大科研攻關五年規劃,加快選育優質高産、廣適多抗和適合機械化、設施化的新品種,先期在水稻、玉米、油菜、大豆、蔬菜等5類作物取得突破,加快實現新一輪品種更新換代。
——核心技術實現新突破。重點突破種質創新、新品種選育、高效繁育、加工流通等關鍵環節的核心技術,全面提高我國種業科技創新與應用水平。
——在構建産學研聯合攻關新模式上實現突破。要求建立育種科研平臺,公開招聘國際領軍人才,打破院所和企業界限,聯合國內研發力量,建立科企緊密合作、收益按比例分享的産學研聯合攻關模式。
——在建立多元投入新機制上實現突破。要求種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擔當投入主體責任。國家各科研計劃和專項加大支持力度,吸引社會資本深度參與,重點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全面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逐步確立企業商業化育種的主體地位。
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科研投入將加大
記者:意見要求提高基礎性公益性服務能力,體現了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國家對此在支持政策上有何調整?
余欣榮:我國種質資源創新和育種技術研發等基礎性、公益性研究薄弱,科技服務嚴重不足。意見從調整國家財政科研經費入手,通過加大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強種業相關學科建設,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點開展育種理論、共性技術、種質資源挖掘、育種材料創新等基礎性研究和常規作物育種等公益性研究,著力提升種業基礎性公益性服務能力和水平,夯實種業創新基礎。
意見同時提出,國家財政逐步減少用於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雜交玉米、雜交水稻、雜交油菜、雜交棉花和蔬菜商業化育種的投入。這幾種雜交作物市場化程度高、效益高,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有利於激勵種子企業加大商業化育種投入,形成基礎性公益性研究與商業化育種有序分工、密切配合的種業科技創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