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12月31日電(記者 李曉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以首府烏魯木齊市為主包括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在內的城市群,將共同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烏魯木齊市已從2013年4月開始執行。
自治區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烏魯木齊城市群內現有的火電行業燃煤機組,從2014年7月起將執行煙塵特別排放限值,這一限排措施涉及區域內23家火電企業,其中烏魯木齊市14家,昌吉市3家,阜康市5家,五家渠市1家。此外,從2015年元月起,烏魯木齊城市群內現有的鋼鐵行業燒結(球團)設備也將執行顆粒物特別排放限值,涉及寶鋼集團新疆八一鋼鐵有限公司等4家鋼鐵企業。
烏魯木齊蒙古語意為“優美的牧場”,由於特殊的地形結構、氣候條件和採暖方式等原因,這座邊城一度成為全國空氣污染最為嚴重的城市之一。2012年,烏魯木齊城市群被正式納入國家大氣污染重點治理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