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發佈《關於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規範小客車合乘行為。根據《意見》,市民簽協議拼車將不會被認定為非法運營的“黑車”,同時可以合理分攤費用。
“拼車”是否會滋生“黑車”生長空間?費用應該如何計算?發生事故又該如何界定責任?本報記者就人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採訪。
禁止臨時隨意合乘攤算相關費用
據了解,北京近日出臺的《關於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是國內首個小客車“拼車”指導意見。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意見》的出臺是為清潔空氣、節約能源、緩解交通擁堵、方便百姓出行,規範小客車合乘行為,保護合乘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如何界定“合乘”?《意見》明確指出,小客車合乘是指出行線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車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攤費用,“合乘”可分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可以分為上下班通勤的長期合乘和節假日返鄉、旅遊的長途合乘。其中互助型合乘各方當事人可以合理分攤里程消耗的油、氣、電費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用。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小客車合乘應當遵循公益合乘優先、民間互助自願、維護合法權益、規範合乘行為、嚴禁非法運營的基本原則,促進其健康發展。提倡合乘各方通過簽訂合乘協議的方式明確出行線路、乘車地點、安全責任、費用分攤等各自權利義務,並在合乘前進行信息核實,確保行車規範和安全。
《意見》特別提到,禁止臨時隨意合乘攤算相關費用,禁止合乘當事人發佈虛假信息,禁止合乘當事人簽訂虛假陰陽合同;對存在上述行為、以合乘名義開展非法運營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市民為拼車叫好,但也有擔心
“拼車”指導意見一齣,不少網友在微博上“點讚”。“以後限號我可以拼車了”“同一個社區大家可以一起拼車,又節省成本又方便,何樂而不為呢”……這些留言代表了一些市民對合乘出行的看法。
住在天通苑的北京市民古先生説,他很樂意參與拼車。“北京冬天太冷,夏天很熱,地鐵又擠,要是能拼車上班還是很好的。”古先生説。不過,他認為,拼車費用具體怎麼計算,以及萬一齣了事故責任如何認定等問題還需要具體的解決方案。“也許可以一起買保險。”古先生提議。
尚未擁有私家車的市民小陸贊成拼車,但也表示了自己的擔憂,“我曾有同事選擇過合乘,可是發生了事故,處理起來就很麻煩。”她説,“假如我要拼車,那也一定要和熟人拼,並且在拼車之前用協議的方式把權利義務寫清楚。”
每天開車上下班的市民小周認為拼車節省了社會資源,而且會減輕自己的經濟負擔,但他表示不會選擇用自己的車拼車:“不出事,一切都好。但是一旦出事,即使是小事故,也會給自己增添煩惱。”
還有一些網友表示了對“黑車”的擔憂。有網友説:“拼車的口子一開,會不會為‘黑車’氾濫提供便利?”
“拼車”合法,“黑車”咋治
針對市民的種種擔憂,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
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繼孚介紹説,目前北京小客車的載客率約在1.3人,“小客車一般有5個座位,1.3人的低載客率肯定會帶來能源和資源的浪費。”在他看來,合乘出行值得鼓勵,但拼車合法後出現的種種難題也不容忽視。他説,“黑車”管理執法取證難、法律規定不明確等問題都可能成為影響“拼車”發展的因素。
《意見》中“禁止臨時隨意合乘攤算相關費用”的規定,被認為是專門針對“黑車”而制定。
對如何界定“臨時隨意合乘”的問題,順風車公益組織發起人王永表示,相對於上下班通勤的長期合乘而言,其他時間隨意合乘就有可能違法。至於如何區別合法拼車和黑車,他提出了三個標準:“一是看價格,黑車是以營利為目的,拼車是承擔基礎費用;二是看時間,通勤類的拼車一般發生在早晚高峰期,其他時間的拼車就需要警惕;三就是看乘客是否有合乘協議書。”
據了解,臨時在車站、地鐵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出現並拉活兒,收費高於出租車費用,並且乘客和車主並不認識的情況,可初步判定為“黑車”。經取證後,交通執法人員會對黑車處以相應罰款。
專家建議:慎選拼友、簽訂協議
《意見》明確,上下班通勤合乘和節假日返鄉、旅遊合乘各方當事人,可以合理分攤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氣、電費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用。那麼,如何分攤費用才算“合理”呢?
王永説,“經過測算,一般來講小客車的出行成本約為同樣里程出租車費用的一半,因此,乘客可根據總成本按人頭來算。”
拼車時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是否承擔責任也是此前一直被“拼車族”關注的問題。對此,王永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如果車主違反交通規則,肯定由他來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車主沒有責任,例如追尾,那就是後車的車主承擔責任。”他呼籲,拼車一族購買相關保險。
目前,有警察為拼車族提供了關於風險防範的建議:首先要謹慎選擇拼友,並且在拼車前仔細檢查車況,查驗並記錄車輛已有的保險情況;其次,要提前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車主和搭車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對旅途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出約定。此外,還要注意蒐集證據。(記者 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