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 《決定》強調要“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這是擴大對外開放的現實途徑,是以開放促改革的重要方式,我們要深刻理解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的緊迫性。
順應全球自由貿易區快速發展的新形勢,必須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第一,全球自由貿易協定大量涌現。目前,世貿組織159個成員中除蒙古外都參與了一個或多個區域貿易安排。截至2013年7月,向世貿組織通報並仍然有效的區域貿易安排一共有249個,屬於自由貿易協定的有218個,比重佔到88%。第二,世界貿易日益向各個區域經濟集團集聚。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統計,美國已簽和在談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作為一個整體,已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佔全球國內生産總值的42%,吸納了美國70%的出口。2012年,歐盟內部貿易比重為63%。亞太區域內貿易比重也高達55%以上。據世貿組織專家估計,當前全球貿易的一半左右在各區域經濟集團內部進行。第三,自由貿易區迅猛發展由大國帶動的特點非常突出。2012年,美國、歐盟、韓國、墨西哥的自由貿易協定夥伴分別為20個、53個、47個、44個,這些國家和地區同其自由貿易協定夥伴的進出口額佔其外貿總額的比重分別為40%、28%、35%、81%。與之相比,我國同已生效自由貿易協定夥伴的貿易額佔我國外貿總額的比重為26%,如不包括臺港澳地區,只有12%。美國、歐盟、日本還通過發展跨洲的自由貿易協定關係,在全球合縱連橫,搶佔勢力範圍。第四,發達國家在自由貿易區中力推國際經貿新規則,搶佔未來競爭和發展的制高點,重塑全球貿易投資規則體系。由於自由貿易區具有貿易創造和貿易轉移的效應,必然形成誰參加誰受益、誰不參加誰被邊緣化的結果,因此,全球自由貿易區發展浪潮正在深刻影響世界政治經濟格局,我國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的形勢十分緊迫。
增強我國深化改革開放動力,也必須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第一,推動我國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同多邊貿易體系的開放相比,自由貿易區的開放有對象可選、進程可控的特點。因此,自由貿易區的開放是一種以局部帶整體、安全而高效的開放。通過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領域,適當提高自由化標準,可倒逼我們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以競爭帶動産業健康發展。第二,拓寬經濟發展空間。選擇有關國家發展自由貿易區,在互惠互利基礎上相互開放市場,可以更好地承接國際産業轉移,推動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第三,保障戰略資源供應。2012年,我國自海合會進口原油佔我國進口總量的35%;自澳大利亞進口鐵礦石佔我國進口總量的47%;自南非進口鉻礦石佔我國進口總量的48%。同這些資源豐富的國家商建自由貿易區,可以建立起多元穩定的重要資源海外供應渠道。第四,改善國際環境特別是大周邊環境。建立自由貿易區,可將我國市場吸引力和經濟輻射力轉化為國際影響力,為我國和平發展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