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 白陽、鄒偉)記者7日從公安部獲悉,在2013年由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開展的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全國公安、稅務機關共破獲各類發票犯罪案件10043起,涉案金額519.57億元,累計查補入庫稅款49.28億元。公安部同日發佈了2013年發票違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廣東深圳“7·18”特大虛開騙稅案
2013年3月,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根據稅務機關移交的線索,立案偵查“7·18”騙取出口退稅案。5月27日,公安部部署廣東、福建、江蘇、江西、甘肅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核查相關線索,並於6月19日以廣東深圳為主戰場,在福建、江蘇等地同時開展收網行動,成功打掉了以張某、薛某某、謝某某、卓某某為首的4個特大騙稅團夥,搗毀窩點26個,查扣作案電腦25臺,查獲近百家涉案企業的各類票證超過5噸,挽回經濟損失1億余元。
案例二:上海某羊絨製品公司騙稅案
上海市公安機關根據工作中發現的線索,立案偵查某羊絨公司騙取出口退稅案,逐漸查明了以黃某某、陳某等人為首的特大犯罪團夥。
2013年5月27日,公安部部署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青海、寧夏等涉案地開展線索核查,並於6月13日以上海為主戰場,在7個涉案地同時開展收網行動,共破案10起,涉案發票價稅合計70億余元,挽回經濟損失1億余元。
案例三:江蘇揚州“1·22”虛開騙稅案
江蘇省揚州市公安機關根據稅務部門移送的線索,立案偵查“1·22”騙取出口退稅案,並逐漸查明一涉及17個省區市的特大虛開、騙稅犯罪團夥。2013年8月27日,公安部部署涉案地公安機關開展線索核查,9月12日,以江蘇揚州為主戰場,在湖南等17地同時開展收網行動,共破案15起,涉案金額18億余元,挽回經濟損失1252萬元,查獲會計憑證、印章、銀行卡、網銀U盾、電腦等大量物證。
案例四:浙江諸暨“9·27”虛開騙稅案
浙江省諸暨市公安機關根據工作線索,立案偵查“9·27”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2013年5月29日,公安部部署相關涉案地開展線索核查,6月18日,以浙江為主戰地,在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河南、陜西等地同時開展收網行動,共破案11起,涉案金額22.6億元,挽回經濟損失6400余萬元。
案例五:上海“4·1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13年4月,上海公安機關根據工作中發現的線索,立案偵查“4·1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並逐漸查明一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團夥。7月16日,專案組在上海、浙江兩地同時行動,搗毀開票窩點10余處,查詢凍結涉案銀行賬戶1000余個,查扣作案工具稅控機30余臺、電腦40余臺,涉案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40億余元,稅款5億余元。
案例六:河南登封“10·9”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河南省登封市公安機關根據稅務機關移交的線索,立案偵查“10·9”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2013年5月27日,公安部部署相關涉案地開展核查工作,6月13日,以河南為主戰地,在上海、江蘇、安徽等地同時開展收網行動,共破案44起,涉案金額2.6億元,挽回經濟損失500余萬元。
案例七:湖北武漢劉某某等制售假發票案
湖北省武漢市公安機關根據工作中發現的線索,對劉某某等制售假發票案立案偵查。2013年9月24日,武漢市公安機關主動出擊,成功破獲該案,一舉打掉大型假發票印製窩點1個、儲藏窩點3個,查獲假發票320萬份,繳獲2臺大型印刷機和一批制假設備。
案例八:江西景德鎮戴某某等制售假發票案
江西省景德鎮市公安機關根據工作中發現的線索,對戴某某等制售假發票案立案偵查。2013年9月16日,公安部部署涉案地公安機關開展線索核查,並於10月9日以景德鎮為主戰場,在上海、福建、廣東等地開展統一收網行動,共搗毀大型印製窩點1處,繳獲假發票297萬份,查獲膠印機、切割機、菲林版、曬版機等大型制假設備及紙張、油墨等大量制假材料。
案例九:河南新鄉“6·02”特大制售假發票案
2013年5月,河南省新鄉市公安機關根據工作線索,發現一個以陳某為首的非法制售假“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犯罪團夥,並於6月27日以新鄉為主戰場,在全國28個省區市同時開展收網行動,共破獲案件53起,搗毀制假窩點43個,繳獲假“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成品、半成品147萬餘份和大量制假設備。
案例十:廣東深圳劉某某等制售假發票案
廣東省深圳市公安機關根據工作中發現的線索,對劉某某等制售假發票案立案偵查。2013年7月31日,深圳市公安機關對6個製造假發票窩點同時開展收網行動,繳獲各類假發票48萬餘份、菲林版2萬餘套、大型印刷機7臺、打印機3臺以及大量制假設備。8月1日,公安機關順線出擊,又搗毀一處印製假發票地下工廠,現場繳獲各類假發票200余萬份和大量制假設備。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涉稅違法犯罪活動職業化、專業化、跨地域、鏈條長的趨勢,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將堅持嚴打方針,嚴厲打擊“營改增”試點行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和制售假發票犯罪,同時密切關注“營改增”試點行業稅負變動情況,加強納稅評估,強化稅源監控,及時防範虛開、騙稅風險,為稅制改革深入推進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