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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辦希望兩岸兩會第十次領導人會談節後及早舉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15日 14時28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15日電(記者 陳鍵興、李寒芳)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15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希望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第十次領導人會談能在春節後及早舉行,使兩會制度化協商的態勢平穩地保持下去。

    馬曉光在回答相關提問時作上述表示。他還透露,第十次會談準備簽署協議的議題包括避免雙重徵稅、兩岸氣象合作、兩岸地震監測合作。

    有記者問:台灣有人提出如果兩岸簽署租稅協議,臺方會收不到臺商的稅,而臺商只要在大陸居住超過183天,就會被大陸徵稅。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馬曉光回答説,這一説法完全不符合實際情況。商簽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協議,有利於消除兩岸間重復課稅的現象,降低投資者的稅收負擔,保護投資者的稅務權益,這也是臺商多年來的要求。此外,這項協議是互利雙贏的,符合稅務通行慣例,不影響兩岸各自對個人所得徵稅的徵管規定。

    關於兩岸貨物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及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等協商進展,馬曉光表示,去年6月兩會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還在等待台灣方面完成有關審批程序,我們希望在新的一年裏能早日生效,為兩岸經濟合作再添新的助力。關於貨貿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的協商,不久前雙方工作層又進行了新一輪溝通,總體上是在穩步推進。

    他説,關於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雙方已進行六輪業務性磋商,取得了一定進展。希望在新的一年裏能加快協商進度,早日實現互設辦事機構,早日為兩岸同胞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

    有記者問,兩會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將在農曆春節後舉行,請問將重點針對哪些協議?馬曉光回答説,根據兩會第九次會談達成的共識,雙方將適時舉辦第二次兩會協議成果總結會,以進一步深化和擴大協議執行的效果,使兩岸同胞更多地了解協議的簽署和執行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帶來的好處。上個月兩會已舉行內部的會前會,正式召開會議的時間有待兩會協商確定。

    關於兩岸第二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的進展,馬曉光介紹説,台灣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和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正在準備申請互設辦事機構,雙方主管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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