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17日電(記者 岳德亮、呂諾)浙江省人大常委會17日發佈公告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的決定》,自17日起“單獨兩孩政策”在該省“落地”生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丁祖年告訴新華社記者,浙江是國內首個“落地”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省(市、區)。
修訂後的《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記者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全國不設統一的時間表,將由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時間,通過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修訂地方條例或作出規定,穩妥、紮實、有序、依法組織實施。國家衛生計生委將加強調研指導。
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家庭何時可以孕育第二個孩子?國家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有關負責人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當“單獨”夫婦戶籍所在的省份修訂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或人大常委會作出了專門規定,允許“單獨”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後,就可按程序申請再生育。在地方具體政策依法出臺之前生育的,按照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