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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進首都改革發展 將推行“居住證”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17日 19時50分   來源:新華社

北京將推行“居住證”政策 原“工作居住證”持有者待遇不受影響 

    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倪元錦)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陳蓓17日在北京兩會題為“推進首都改革發展”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北京市新的“居住證”的推出,不會影響原先“工作居住證”持有者在子女上學、購房等方面享受與本市戶籍居民的平等待遇。

    北京市市長王安順16日在做《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將加強人口規模調控,著力破解城市發展難題。“做好流動人口基礎登記辦證工作,建設實有人口服務管理全覆蓋體系,推行居住證政策。”

    據了解,申請現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條件為,所學專業或崗位屬於北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在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陳蓓指出,隨著北京新的“居住證”政策實施,原“工作居住證”持有者在子女入托就學、房屋購買等方面,享受與“居住證”不同的政策,即享受與本市居民相平等的待遇,“目前還是堅持這麼樣的政策”。

    北京市人大代表、朝陽區區長吳桂英錶示,期待“居住證”在調控人口規模上的導向作用。建議“居住證”不僅體現服務功能,還能根據如納稅、學歷等因素進行分級管理、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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