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月29日電(記者 鮑曉菁)記者從安徽省發改委獲悉,《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日前發佈。此次改革意見對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中的政府責任、醫院管理、醫療水平這三方面提出全新要求。其中,縣級財政部門負責向縣級醫院委派總會計師、院長年薪制等意見成為關注熱點。
據安徽省發改委醫改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提出要落實政府辦醫責任,保障縣級公立醫院平穩運行,在健全運行補償機制、完善政府投入政策的同時,還要理順醫療服務價格、規範藥品耗材器械採購。意見規定,2014年4月1日起,縣級醫院藥品、耗材、醫療器械採購納入全省公立醫療機構採購範圍,執行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省集中招標採購結果。其中縣級醫院基本用藥執行《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統一調整為1118種,基本用藥採購金額佔每月總採購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基本用藥目錄外藥品,由縣級醫院和藥品供應商按規定在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網上採購。而針對長期以來的公立醫院負債問題,安徽省規定縣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業務部門進行審計認定,納入統計政府性債務統一管理。
此次《意見》在醫院的內部管理上也提出了具體改革措施。如:全面實施崗位管理制度,即在核定編制內,新進人員有衛生、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後實行聘用制,充分落實縣級醫院用人自主權。而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上,安徽省將在縣級醫院全面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還將落實院長年薪制,根據縣醫管會每年對縣級醫院考核結果確定,院長年薪原則上不超過醫院職工年平均收入的4倍。為構建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安徽省還將探索建立縣級醫院總會計師制度,縣級財政部門負責向縣級醫院委派總會計師,在院長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預算、財務、成本管理、會計核算、監督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