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月29日電(記者 趙瑞希)記者29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該院已于近日對深圳光明“12·11”重大火災事故中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行賄罪的3名國家工作人員宣佈逮捕。
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對光明新區原公明辦事處副主任黃某某、公明辦事處經濟科技發展辦公室原主任麥某某宣佈逮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公明辦事處原城管科副科長兼根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麥某某宣佈逮捕。
2013年12月11日1點26分,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榮健農批市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
此前,深圳市檢察機關已對在該起重大火災事故中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立案偵查9件9人,其中,含處級以上工作人員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