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記者 李延霞、譚謨曉)“逐步減少或取消産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不斷提高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風險保障水平”“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産品保險”……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就今後我國農業保險發展作出諸多詳細部署。
專家認為,文件所涉及內容契合了當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實際,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很強,將對完善我國農業保險制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加大糧食作物保險支持力度
“一號文件強調確保糧食安全,將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不斷提高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保障水平,這對於保障糧食生産的資金供給,保障糧食安全將起到重要作用。”首都經貿大學保險係教授庹國柱説。
庹國柱認為,減少或取消産量大縣縣級保費補貼的決策非常正確。由於糧食生産大縣往往是財政弱縣,缺少配套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力,保得越多,補貼得越多。地方政府沒有積極性推廣農業保險,甚至會助長個別地方弄虛作假。
“我考察了世界上不少國家的農業保險安排,大部分都是由省級以上政府補貼,由基層政府補貼的很少。”他説。
以獎代補支持特色農産品保險
目前我國農業保險覆蓋品種主要集中在糧棉油等對國計民生有重要影響的産品,而對水果、蔬菜等一些地方特色甚至是一些地方的支柱性産業還沒有完全覆蓋。與在糧食類政策性保險中,中央承擔主要責任的財政配套方式不同,在特色農業的政策性保險中,一直是以地方財政配套為主。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産品保險,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保費補貼,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支持”。
“這釋放了中央支持農業保險産品創新、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的積極信號。但以獎代補怎麼操作還需進一步細化。”庹國柱説。
試點目標價格保險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啟動東北和內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
我國農業保險基本都是成本保險,保障水平低,不能完全解決受災農民的生産問題,因此對農民的吸引力不大。有些地方的參保率較高,很大程度上靠行政推動。
專家認為,價格保險,既能解決受災問題,也能平抑農産品價格大幅波動的影響。配合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是很好的思路。
中央一號文件連續多年提及農業保險大災風險的問題,今年在一號文件中明確要求“規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管理,加快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不久前財政部發佈農業保險大災準備金管理辦法,對保險企業大災風險準備金的計提等方面進行了相應規定,但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是一個系統的制度,僅僅靠企業自身的力量是不夠的,積極推進中央和省級建立健全相應制度是未來工作的重點。”庹國柱表示。
此外,對文件提出的“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專家認為,保險市場的供給和需求應是多元化的,互助合作保險的發展將起到拾遺補缺的作用,正當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