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2月11日電(記者王菲菲)山西省11日出臺《“三公”經費管理和公開規定》,所有市和50%的縣級政府今年將公開本級“三公”經費預決算,2015年底之前,省內所有縣級以上政府將全部公開本級“三公”經費預決算。
據了解,2014年山西省本級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為5.71億元,比上年預算減少0.53億元,下降8.5%。2014年“三公”經費支出數嚴格控制在預算數之內,實現只減不增。規定要求,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根據綜合預算和各級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編報“三公”經費預算,嚴禁將本部門單位開支的“三公”經費轉嫁到下級單位、其他單位、企業和個人;嚴禁在非稅收入中坐支“三公”經費;嚴禁將應列入“三公”經費的支出通過其他科目反映。
在預算執行中,各部門、各單位應當遵循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原則,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規模,年度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得追加“三公”經費預算。規定要求,因公出國(境)實行經費先行審核制度,單位財務部門對無出國經費預算安排的團組,不得提報財政出具經費審核意見;公務接待實行報批和登記制度,不得報銷無公函和無實質內容的接待費用;從2014年起停止一般公務用車實物配置,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級匯總“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公開,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公開。除涉及國家安全等特殊部門外,各部門原則上都應向社會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各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應分別隨同部門預決算一併公開。
規定還要求,各級審計部門要加大對“三公”經費的審計力度,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三公”經費管理中的違規違紀問題,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山西省委領導表示,首先要把“三公”經費關在預算的籠子裏,同時又要嚴格執行預決算,把“三公”的籠子關緊。省級四套班子要帶頭執行好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