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記者 陳煒偉)記者13日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了解到,近年來我國全力推進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建成應急救援管理體系,但應急處置能力尚需提升;下一步將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應急處置業務培訓、隊伍和裝備建設等,提高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能力。
據安全監管總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介紹,在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方面,截至2013年底,全國已有100%的省、94.9%的市、19.3%的縣級單位建立了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機構;納入統計的50家中央企業全部成立了應急管理機構。在應急預案編制方面,全國250多萬個企業(央企除外)編制預案總數達550余萬個,117個央企編制預案45萬多個。在應急管理培訓方面,截至2013年底,已培訓安全監管監察人員25947人、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應急管理人員654597人、救援人員52894人。此外,全國已建成專職礦山救護隊459支,救護隊人員總數26817人;專職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470支,救護隊人員總數40071人。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應急管理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近年來因救援不力導致事故擴大和傷亡增加的案例不少,要深刻吸取教訓。去年發生的吉林八寶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和山東青島中石化輸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就是典型案例。這反映了事故企業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應急意識淡薄,應急能力不足,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應急管理基礎不牢、預案不實用、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
在應急處置方面,安全監管總局還提出,要落實應急管理工作的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政府屬地責任,嚴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責任追究,並依法嚴厲查處因違章指揮和工作不力導致責任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和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