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2月17日電(記者馬勇)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杏兒鄉原副鄉長趙壽長因挪用五保戶臨時物價補貼、農村低保戶生活補貼款等24萬餘元償還賭債,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獲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青海省紀委17日對外通報的5起涉農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中,多名青海鄉村幹部“落馬”。
2010年,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城關鎮城關村黨支部書記賀春生、村委會主任邢生壽、會計劉文璋利用職務便利,以個人、親屬以及其他村民名義虛報套取新建住房獎勵資金4萬元。3人分別被開除黨籍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2008至2010年,湟中縣海子溝鄉顧家嶺村黨支部書記薛長啟、村委會主任薛長勇、村委會副主任顧錫雲、村委會會計薛長順利用職務之便,以虛報冒領方式套取私分低保金5.5萬元。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至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不等,薛長啟、薛長勇、薛長順被開除黨籍。
2010年5月,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烏蘭縣柯柯鎮懷燦吉村黨支部書記岳中錄在察汗諾至德令哈公路建設項目被徵土地及附著物登記中開具虛假證明,以自己名義將村集體及村民鐵成柱、鐵成富的林地共計7畝多虛報為退耕還林地,套取補償款13萬餘元,並將其中5.5萬元據為己有。岳中錄被開除黨籍並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2011年,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德縣河東鄉下羅家村在新農村建設危房改造項目中,村“兩委”未按程序進行村務公開,集體參與套取和改變危房改造款用途,致使違規發放危房改造補助資金83.3萬元,用於村社幹部誤工補貼和村基礎設施建設。下羅家村黨支部書記陳德良、村委會主任王紹文被按程序免去職務,在此事中負有領導責任的河東鄉黨委書記程士峻、鄉長項知多傑、貴德縣民政局局長楊成才、貴德縣新農辦主任馬應壽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