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決定,向社會公開國務院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
首次“曬”出權力清單,亮出“權力家底”,中央政府一齣手就充滿了誠意。據統計,截至20日,除了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外,75個國務院部門中,有47個部門公佈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佔總數的62.7%。預計兩會前國務院下屬各部委將全部公佈。
在此之前,國務院剛剛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這是本屆政府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上去年取消和下放的22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與成立之初作出的承諾相比,“任期內將1700多項中央級別的行政審批事項削減三分之一左右”的目標已經完成過半。
在這不到一年的時間裏,中央政府一直把簡政放權作為改革的當頭炮,勇於“割自己的肉”,將審批權限範圍不斷收緊,開門搞改革的信念越來越堅定,邁向“負面清單”管理方式的腳步越來越穩健。
如果説,積極地簡政放權,是大勢所趨,那麼,國務院日前決定向社會公開各部門保留的行政審批清單之舉,就顯得格外“主動、積極”。
今年1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各部門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公開內容包括:項目編碼、審批部門、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對象,以及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具體方式等。
可以預見的是,“曬”出權力清單只是第一步。本屆政府對公開權力清單的作用給予了深遠的“用意”。不僅僅是簡政放權的升級措施,更是保證之前的改革成果能得到鞏固。同時,公開不是最終目的,公開是為了讓百姓、企事業單位進行反饋,這些項目該不該由政府審批,以及如何才能讓審批更加便捷高效。
另外,“曬”出權力清單的也將不僅僅是中央政府部門。李克強總理日前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作報告時指出,要“逐步建立各級政府的權力清單制度”。
當權力清單成為制度,“深化改革”在政府管理體制方面才能真正得到落實。(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