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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曬18項行政審批 承諾目錄外項目不再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2月23日 16時38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電(記者韓潔)繼日前向社會曬出目前保留的18項行政審批項目,財政部近日又宣佈再取消和下放3項行政審批項目,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再邁新步伐。

    記者從財政部條法司了解到,去年,財政部提出三年內取消下放11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率超過本屆政府提出的任期內減少三分之一審批事項的目標。截至目前已經國務院決定取消下放9項,另外2項待國務院審定後再取消下放。

    財政部承諾,今後,不在目錄內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再實施。同時,將積極研究進一步取消下放審批項目。

    專家指出,從擬取消下放和保留的事項來看,財政部此次行政審批事項改革有利於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地發揮作用。而通過清理核實並向社會公開,有利於確保審批事項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規範性,也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從源頭預防審批腐敗行為。

    摸清底數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起點。據介紹,此次公開的18項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涉及政府採購、會計、減免稅、非稅收入減免、農業綜合開發、外國政府貸款等多個方面。

    此外,目前已經國務院決定取消下放的9項行政審批事項,主要包括取消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債權轉股方案和協議審批,取消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節能減排資金審批,下放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內地臨時辦理審計業務審批,下放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下放會計從業資格認定等。

    在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看來,此次財政部向社會曬出的“權力清單”,主要是涉及經濟宏觀調控、提供公共服務並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行業準入的事項,“這些事項屬於市場無法發揮職能或市場容易失靈的領域,符合財政部的職能定位。”

    另外,胡穎廉認為,將行政審批項目清單向社會公開,既搞清了“存量”,又有利於控制“增量”,明確了改革目標,讓改革在公眾監督的陽光下進行,是有效的權力防腐劑。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介紹,從財政部擬取消下放的事項來看,遵循了減少行政干預,激發市場活力的原則。如擬取消政府採購甲級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包括港澳臺)會計師事務所在境內設立常駐代表等審批職能,就體現了更好發揮市場和行業協會的作用,為市場減負鬆綁。

    此外,更好地發揮地方政府就近管理的優勢,如將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會計從業資格認定、仲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等審批事項進行下放。

    減少行政審批是新一屆政府向社會的執政承諾,也是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著力點和突破口。

    據了解,2002年以來,按照國務院部署,財政部先後進行過六次審批項目清理,共取消調整65項,佔原有審批項目總數的45.7%。

    專家表示,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後不能一放了之,應該建立健全後續監管制度,構築審批監督“安全網”。

    對此,財政部條法司表示,對於擬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已經商請相關司局研究制定後續監管方案,通過制定行業標準、加強信息通報、組織日常巡查等加強事後管理和間接管理。

    同時,為防止審批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還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精神,強化源頭管理,嚴格控制新增行政許可,並積極開展對現行規定中違法設定行政許可情況的清理核查。同時,進一步完善審批管理配套制度、加大信息公開、推行網上審批、研究建立審批事項實施情況評估機制、構建審批監督制約機制等,進一步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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