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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書記:克服金錢、身份對公平的影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20日   來源:人民日報

 

   俞正聲:

  公平規則是實現社會和諧的前提。公平規則的制定,會受到社會上一些利益集團的影響,因此必須堅持以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不斷減小和克服金錢、身份等因素對公平的影響。

  公平規則是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分配公平的基礎,是各階層、各種思想觀念的社會群體求同存異形成的共同公平觀念的體現,是實現社會和諧的前提。

  公平規則的提出,受到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的制約。比如説,高等學校入學收費,雖然採取了助學貸款等補救措施,但仍是對貧困家庭子女的一種不平等;同時又要看到,這也是現階段不能不採取的措施,否則,就會有更多的人上不了大學。公平規則的制定,會受到社會上一些利益集團的影響,因此必須堅持以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法律、政策都是規則,比方政策規定,公務員不能髮發補貼,就必須嚴格執行。公平規則應隨著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進程及時加以調整,不斷減小和克服金錢、身份等因素對公平的影響。

  正義是執行公平規則的保證。沒有正義,公平規則就是一紙空文,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分配公平就是空話。妨礙正義的主要因素是法制不健全和腐敗。只有堅持依法治國、健全法制和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才能維護社會正義。

  當前,我們應該特別重視“三農”問題,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貧困地區及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問題,還有重大社會公益事業的保障問題,公正執法的問題等等。要切實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時也要看到,解決這些問題,應該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實出發,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既充分重視、嚴肅對待,又不超越階段吊高胃口,努力做到增富減貧,促富濟貧,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日前在全省建設和諧湖北專題研討會上談社會公平與正義

  (記者 顧兆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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