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菊在全國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指出
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 提高國有資産監管水平
1月23日,全國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對會議作出重要批示。
黃菊指出,過去的一年,各級國有資産監管機構和廣大國有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加強企業管理,取得了可喜的進步和良好的工作業績。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産監管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國有資産監管體制不斷完善,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改革步伐明顯加快,企業改制和産權轉讓得到了規範;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力度加大,國有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增強;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效顯著,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加強。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産監管工作取得的成績,為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也為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黃菊提出,今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十六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切實把科學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到“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和整個過程。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是實現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重要力量。必須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以理順産權關係為重點,加大股份制改革力度,實現體制機制創新;必須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知名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必須進一步轉變發展觀念,創新國有企業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實現速度、質量和效益的統一;必須高度重視企業的穩定工作,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做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既妥善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又積極引導廣大職工投入到改革中去,保持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黃菊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切實加強國有資産監管。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要按照黨的十六大確定的方針政策,切實擔負起責任,積極探索國有資産監管和經營的有效形式,建立科學的業績考核體系,完善授權經營制度,加快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要加強對國有資産監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按照《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切實履行指導和監督職責,切實加強國有資産監管,防範國有資産流失,努力把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