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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邦國:全會《決定》是構建和諧社會綱領性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0日   來源:人民日報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綱領性文件
吳邦國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全面分析了當前的形勢和任務,通過了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胡錦濤同志在會上就深刻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意義、切實貫徹好會議精神發表了重要講話。全會通過的決定,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綱領性文件。

    黨中央決定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專門研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問題,目的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更好地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具體講,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考慮。(1)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四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及時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行研究並作出全面部署,有利於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2)社會和諧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切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有利於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切實維護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確保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3)社會和諧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有利於進一步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4)社會和諧是應對外部挑戰的重要條件,保持國內安定和諧的社會政治局面,有利於增強民族凝聚力和抗風險能力,更好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的起草,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下進行的。文件起草工作自始至終堅持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並同調研工作緊密結合。今年2月,黨中央就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徵求意見,各地區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突出問題、主要任務、重要舉措等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黨中央還委託中央統戰部聽取了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文件起草組進行了專題調研。為了深入研究有關重要問題,還請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做了若干專題研究。在文件起草過程中,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得到了充分吸收和採納。全會決定稿形成後,胡錦濤同志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對全會決定稿多次進行討論。在提交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前,黨中央又將全會決定稿下發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各地區各部門再次對全會決定稿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胡錦濤同志專門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的負責同志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黨中央對各方面的意見高度重視,對全會決定稿做了較大幅度的補充和修改。可以説,全會決定具有堅實的實踐基礎和群眾基礎,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集體智慧的結晶。

    全會決定共分八個部分,第一部分闡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第二部分闡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第三部分至第七部分闡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任務以及確保完成這些任務的重大舉措和工作部署,第八部分闡述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

    一、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鬥的目標,也是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社會理想。新中國成立後,我們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制度,消除了導致社會對立、産生社會不和諧的制度根源,為實現社會和諧開闢了廣闊的道路。長期以來,我們鍥而不捨地推進社會主義建設,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取得顯著成就,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和諧。但是,由於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我們在對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認識上也出現了失誤,甚至發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樣嚴重的錯誤。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在鄧小平同志指導下,果斷拋棄“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錯誤方針,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和諧。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繼續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強調要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大力發展社會事業,積極推動社會全面進步,極大地促進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面發展。江澤民同志強調,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要指導方針,必須推進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發展,使社會更加和諧;要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把不斷改善人民生活作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的重要結合點;要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這些重要論斷對我們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前不久出版的《江澤民文選》,集中反映了江澤民同志關於發展社會事業和促進社會和諧的深刻思想觀點,為我們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了強大理論武器。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把社會更加和諧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目標。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對社會和諧的認識不斷深化。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把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確定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2005年2月,在黨中央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胡錦濤同志發表重要講話,提出了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明確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抓好的一項重要任務,並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重大措施。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站在時代和全局的戰略高度,深刻總結我們促進社會和諧的實踐經驗,進一步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中的地位,在認識深化和理論創新的基礎上,從三個方面闡述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第一,明確提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把和諧寫入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目標。全會決定強調,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這段論述,標誌著我們對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進一步深化了。

    第二,科學分析國際國內形勢,深刻論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帶領人民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的必然選擇。全會決定強調,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對的挑戰也前所未有。從國際來看,和平、發展、合作成為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同時,國際環境複雜多變,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影響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我們仍將長期面對發達國家在經濟科技等方面佔優勢的壓力。從國內來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不斷加強,綜合國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顯著改善,社會政治長期保持穩定。同時,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任務艱巨而繁重。特別要看到,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種空前的社會變革,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也必然帶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我們黨要帶領人民抓住機遇、應對挑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第三,準確把握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客觀分析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全會決定強調,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我們擁有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種有利條件。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産、社會治安等方面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體制機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還不健全;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危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大局。我們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深刻認識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科學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及其産生的原因,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切實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為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抓緊抓好。

    二、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要明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性質和定位。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不同於我國歷史上一些思想家所憧憬的“大同世界”,也不同於空想社會主義者所描繪的“烏托邦”,而是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和諧的思想同當代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産物。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産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這就明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領導核心、發展道路、實踐主體和根本目的。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有正確的指導思想。全會決定強調,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新世紀新階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也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必須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目標銜接好,提出切合實際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有重點分步驟地持續推進。按照黨的十六大確立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根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全會決定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這些目標任務主要包括六個方面。(1)根據民主法治的要求,提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2)根據公平正義的要求,提出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産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比較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3)根據誠信友愛的要求,提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形成。(4)根據充滿活力的要求,提出全社會創造活力顯著增強,創新型國家基本建成。(5)根據安定有序的要求,提出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6)根據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提出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好轉。最後強調,要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遵循正確的原則。全會決定提出了“六個必須堅持”的原則。第一條是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講的是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把以人為本貫穿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第二條是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講的是工作方針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牢固樹立和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第三條是必須堅持改革開放,講的是工作動力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適應社會發展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第四條是必須堅持民主法治,講的是工作保證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通過民主法治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第五條是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講的是工作條件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從總體上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切實做到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第六條是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講的是工作的領導核心和依靠力量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同時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齊心協力促進社會和諧。這六條原則是緊密聯絡的,需要在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進程中全面加以把握。

    三、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艱巨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我們在研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問題的過程中,注重把握好三個問題。(1)突出重點與兼顧全面相結合。考慮到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已經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我們黨的自身建設分別作出了部署,全會決定在總論部分強調應該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具體工作部署上則重點講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相並列的社會建設,著重圍繞社會建設和管理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部署,與社會建設和管理緊密相關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等內容在文件中適當涉及。(2)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全會決定力求既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進行全面闡述,又緊密聯絡黨的十六大確定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同時把工作著力點放在當前需要著重加以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上。(3)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努力從理論上闡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又力求充分吸收各地區各部門在實踐中創造的新鮮經驗和反饋的意見建議,提出實實在在的政策措施,以增強文件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在徵求意見和調研過程中,各方面共同認為,應該重點抓好以下五項工作:一是要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實基礎;二是要完善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體制機制,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加強思想文化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精神支撐;四是要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環境;五是要增強社會團結和活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廣泛力量。全會決定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著重從五個方面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了工作部署,對經過努力能夠解決的問題提出了具體政策措施,對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解決的問題則明確了基本思路和努力方向。

    (一)堅持協調發展,加強社會事業建設。

    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生産力的發展水平,同時還必須注意發展的協調性,因為如果發展長期不協調,不僅發展本身難以持續,而且會引起社會不和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但發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平衡因素,突出表現為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針對協調發展方面存在的問題,全會決定提出了七個方面的政策舉措。

    一是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業和農村發生了歷史性的深刻變化,農産品由長期短缺變為總量基本平衡、豐年有餘,農村第二、第三産業蓬勃發展,農村社會事業不斷進步,農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是,與快速發展的城市相比,農村面貌變化仍然較慢。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之後,全國對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意義有了新的認識,普遍認為這是加快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戰略舉措。全國31個省區市都根據中央要求和當地實際,對新農村建設作出了部署。為促進新農村建設不斷取得扎紮實實的成效,全會決定強調,要貫徹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建立有利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機制,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業不斷增效、農村加快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全會決定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強化支農惠農政策、增加國家對農業和農村投入、加快農業科技進步、調整優化農村經濟結構、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會決定強調,各級政府要把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轉向農村,國家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産投資增量主要用於農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村的比重。全會決定還強調,要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好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

    二是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區域協調發展問題,既是經濟問題,也是關係全局的政治問題。按照鄧小平同志提出的“兩個大局”的戰略思想,中央把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提到重要戰略地位,在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的同時,提出並實施了西部大開發戰略。進入新世紀後,我們又先後實施了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等加快區域發展的戰略,形成了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制定了一系列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但是,目前區域發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比較突出,地區間人民生活水平和享有公共服務水平的差距也呈擴大趨勢。為加快改變這種狀況,全會決定在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困難地區扶持方面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1)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重點用於中西部地區,儘快使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得到改善,逐步縮小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2)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以及糧食主産區、礦産資源開發地區、生態保護任務較重地區的轉移支付,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的支持。(3)支持經濟發達地區加快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産業轉移,扶持中西部地區優勢産業項目,加快這些地區的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變。(4)鼓勵東部地區帶動和幫助中西部地區發展,擴大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的對口援助,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市場為紐帶、企業為主體、項目為載體的互惠互利機制。(5)建立健全資源開發有償使用制度和補償機制,對資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難地區經濟轉型實行扶持措施。

    三是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發展和諧勞動關係。就業是我國必須長期面對的重大民生問題。經過艱苦努力,我國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必須看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勞動年齡人口增長的高峰期、國有企業改革的攻堅期、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的加速期交匯到一起。根據這個情況,全會決定把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作為促進協調發展的重要內容,強調要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實現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並圍繞增加就業崗位、加強創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職能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全會決定提出,要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加強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指導和服務。全會決定還強調,要發展和諧勞動關係,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協商制度,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加強勞動保護,健全勞動保障監察體制和勞動爭議調處仲裁機制,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是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近年來,教育事業發展較快。但是,教育在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城鄉教育差距擴大,農村九年義務教育還存在一些學生輟學現象,農民工子女異地上學難,一些城鄉經濟困難家庭難以支持子女完成高等教育甚至高中教育,等等。針對這些情況,全會決定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建設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要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傾斜,逐步縮小城鄉、區域教育發展差距,推動公共教育協調發展。要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在農村並逐步在城市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全面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加快發展城鄉職業教育和培訓網絡,努力使勞動者人人有知識、個個有技能。要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長,注重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和就業能力、創業能力。要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規範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

    五是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分析起來,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原因主要包括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公立醫院公益性質淡化、藥品流通體制改革不到位等方面。因此,全會決定強調,要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強化政府責任,嚴格監督管理,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全會決定重點從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善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整頓藥品生産和流通秩序這三個環節對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作出了部署。全會決定強調,要重點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落實經費保障措施。要實施區域衛生發展規劃,整合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建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大醫院和社區衛生機構雙向轉診、高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基層服務制度,加強農村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全會決定還強調,要強化公立醫院公共服務職能,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規範收支管理,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整頓藥品生産和流通秩序,加強食品、藥品、餐飲衛生監管,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六是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我國文化建設成就顯著,城鄉文化基礎設施逐步得到改善。但是,隨著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和社會教育水平不斷提高,人們的文化消費需求有了很大增長,目前文化産品和文化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還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廣大農民的文化生活還不豐富。全會決定從三個方面提出了推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共同發展的要求和措施。(1)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把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作為保障人民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産品生産經營機制,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共同發展。(2)加強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捐助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先安排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設項目。(3)完善文化産業政策,進一步豐富文化産品和服務。目前,我國文化産業總體規模還比較小,文化産品的進出口存在很大逆差。全會決定強調,要培育國有和國有控股骨幹文化企業,鼓勵非公有資本依法進入文化産業,以重大文化産業項目帶動發展,推動集約化經營,提供價格合理、形式多樣的文化産品和服務,增強文化産品國際競爭力。

    七是加強環境治理保護,促進人與自然相和諧。當前,我國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不協調的矛盾相當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大超過環境容量,群眾特別是環境惡化地區群眾要求改善生態環境的呼聲越來越高。造成我國環境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根本上講,是由經濟增長方式粗放造成的,有的地方在處理環境問題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相當普遍。此外,還有環境保護投入不足、技術裝備落後等原因。因此,全會決定強調,要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要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推廣清潔生産,節約能源資源,依法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和生産能力,實施重大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要統籌城鄉環境建設,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要加快環境科技進步,完善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産業政策、財稅政策、價格政策,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立生態環境評價體系和補償機制,強化企業和全社會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要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嚴格環境執法,加強環境監測,定期公佈環境狀況信息,嚴肅處罰違法行為。

    (二)加強制度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當前既要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更要注重從制度建設入手,切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為此,全會決定提出要完善六個方面的制度。

    一是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最廣大人民享有廣泛而充分的民主權利,是政治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內容和標誌。全會決定強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全會決定還強調了完善民主權利的三個途徑。(1)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從各個層次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2)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深化政務公開,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3)擴大基層民主,完善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辦事公開制度,完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發揮社會自治功能,保證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二是法律制度。以制度建設來保障社會公平正義,最重要的是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法制化、規範化,以法治理念、法治體制、法治程序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全會決定強調,要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樹立社會主義法制權威,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公民權利和自由。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發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推進社會事業、加強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形成全體公民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氛圍。

    三是司法體制機制。維護公平、伸張正義是社會主義司法的神聖職責。全會決定強調,要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目的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要通過完善訴訟等一系列制度、加強司法救助、對貧困群眾減免訴訟費、健全巡迴審判等多種措施,方便群眾訴訟,切實解決打官司難的問題。全會決定還提出了加強司法民主建設、加強人權司法保護、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等方面的要求,強調要維護司法廉潔,嚴肅追究徇私枉法、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法律責任。

    四是公共財政制度。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政府運用再分配手段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的內在要求。“十一五”規劃綱要已經確定,要逐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從我國國情看,公共財政要承擔的基本任務是保障政權運轉、支持經濟建設、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産品。為此,全會決定強調,要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調整財政收支結構,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加大財政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再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生態環境、公共基礎設施、社會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著力解決縣鄉財政困難,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

    五是收入分配製度。收入分配問題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目前,收入分配秩序問題較多,社會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過大現象突出,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全會決定針對收入分配領域的突出問題,強調了改革收入分配製度的政策取向,這就是: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加強收入分配宏觀調節,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公平,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促進共同富裕。全會決定強調,要健全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實行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收入分配製度,加強企業工資分配調控和指導,規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六是社會保障制度。通過近些年的努力,我國初步形成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雖然我國社會保障發展較快,但仍然存在著覆蓋範圍小、制度不健全、保障水平低等問題。全會決定根據我國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就業方式多樣化的趨勢,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第一次提出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發展目標。在社會保險方面,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推進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加快建立適應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在社會救助方面,要完善城市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特困戶救助、災民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制度。在社會福利方面,要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在慈善事業方面,要完善社會捐贈免稅減稅政策,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

    (三)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需要有雄厚的物質基礎、堅強的政治保障,又需要有良好的思想文化條件。全會決定提出了建設和諧文化的重大任務,強調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借鑒人類有益文明成果,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範,打牢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思想道德基礎。圍繞建設和諧文化,全會決定從四個方面作出了部署。

    一是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全會決定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任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主體,也是建設和諧文化的根本。當前,在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條件下,面對意識形態工作的艱巨任務,旗幟鮮明地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大任務,對於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鞏固和發展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關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容,全會決定強調了四個方面,這就是: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這些都是我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思想根基,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全會決定強調,要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貫穿現代化建設各方面。要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全黨、教育人民,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加強國情和形勢政策教育,增強黨的思想理論工作的創造力、説服力、感召力,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會思想共識,不斷增強對中國共産黨領導、社會主義制度、改革開放事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信念和信心。

    二是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體現了社會主義基本道德規範和社會風尚的要求,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時代精神的結合。全會決定對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出了具體要求,強調要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道德規範,在全社會形成知榮辱、講正氣、促和諧的風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愛幼、扶貧濟困、禮讓寬容的人際關係。要弘揚我國傳統文化中有利於社會和諧的內容,形成符合傳統美德和時代精神的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發揚艱苦奮鬥精神,提倡勤儉節約,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全會決定還強調,要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增強全社會誠實守信意識。

    三是堅持正確導向。思想輿論導向正確是黨和人民之福,思想輿論導向錯誤是黨和人民之禍。隨著信息傳播技術迅速發展和信息傳播渠道日益多樣,我國社會輿論環境和輿論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堅持正確導向,對保持社會和諧具有重大作用。全會決定強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社會科學,要堅持正確導向,唱響主旋律,為改革發展穩定營造良好思想輿論氛圍。新聞媒體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宣傳黨的主張,弘揚社會正氣,通達社情民意,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眾情緒,搞好輿論監督。要健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機制,加強對互聯網等的應用和管理。

    四是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任務,需要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和諧創建活動和有效的公民教育來增強公民、企業、各種組織的社會責任感。各地廣泛開展的群眾性和諧創建活動,是廣大幹部群眾進行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把和諧社會建設各項任務落實到城鄉基層的重要載體。全會決定強調,要把和諧社區、和諧家庭等和諧創建活動同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結合起來,突出思想教育內涵,廣泛吸引群眾參與,注重促進人的心理和諧,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形成人人促進和諧的局面。

    (四)完善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

    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隨著改革開放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我國社會社會管理的內容、方式、手段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社會管理難度越來越大,人民群眾對完善社會管理要求越來越高。這就需要深入研究社會管理規律,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逐步建立起與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相配套的社會體制,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全會決定從建設服務型政府、推進社區建設、健全社會組織等七個方面對完善社會管理作出了部署,概括起來是“四個健全”。

    一是健全社會管理格局。近些年來,我國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轉為“社會人”,同時各種社會組織也快速發展。社會組織主要分為四類,包括律師、公證、會計、資産評估等市場仲介機構,科教文衛體等領域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以及各類基金會。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我們建立政府調控機制與社會協調機制互聯、政府行政功能與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與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管理網絡。因此,全會決定強調,要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對政府來講,主要是樹立服務型政府的理念,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為群眾和基層提供方便快捷優質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切實轉變職能、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明確責任、提高效能,創新公共服務體制,改進公共服務方式,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對社區來講,主要是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對社會組織來講,主要是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的政策,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

    二是健全社會管理機制。如何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妥善處理社會矛盾,不僅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且直接關係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全會決定提出,要適應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抓緊建立健全四個機制,即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要堅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為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的結合點,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的關係,統籌兼顧各方面群眾的關切。要推行領導幹部接待群眾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幹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群眾制度,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搭建多種形式的溝通平臺,把群眾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要健全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建立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實現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綜合運用各種手段,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著力解決土地徵收徵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産、涉法涉訴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三是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全會決定強調,要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提高危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針對安全事故頻發的問題,全會決定強調,要完善安全生産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實責任,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是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目前,我國社會治安大局總體是穩定的,但影響社會治安穩定的問題不少,各種誘發和滋生違法犯罪的因素增多,重大刑事案件時有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全會決定強調,要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廣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落實到基層。全會決定提出,要實施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對刑事犯罪要區別對待,既要有力打擊和震懾犯罪,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又要充分重視依法從寬的一面,最大限度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要加強對流浪兒童、服刑人員子女的關心教育,強化吸毒人員感化和管理,改進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全會決定還對加強國家安全工作和國防建設作出了部署。

    (五)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和睦。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充滿活力的社會,也是團結和睦的社會。全會決定強調,必須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的和諧,鞏固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鞏固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大團結。決定從三個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增強全社會創造活力,形成萬眾一心共創偉業的生動局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把增強全社會創造活力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全會決定強調,要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發揮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使全社會的創造能量充分釋放、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創業活動蓬勃開展。全會決定關於這方面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個堅持”、“三個創業”。“三個堅持”就是:(1)堅持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的觀點,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都要從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實踐中汲取智慧、經受檢驗,都要依靠人民群眾付諸實踐、取得實效。(2)堅持發揮生産力作為最活躍最革命因素的決定性作用,堅定不移地通過深化改革破除各種障礙,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産力。(3)堅持把創新精神貫穿到治國理政的各個環節,保護創新熱情,鼓勵創新實踐,完善創新機制,寬容創新挫折,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三個創業”就是倡導自主創業、艱苦創業、和諧創業。全會決定強調這“三個堅持”、“三個創業”,目的是不斷增強全社會創造活力,更好地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

    二是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今年7月,胡錦濤同志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這是政治領域和社會領域中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一些重大關係。全會決定以這五大關係為主線,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統一戰線工作的要求。全會決定強調,要高舉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發揮統一戰線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獨特優勢,支持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發揮協調關係、匯集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的作用,加強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團結和諧。具體來説,在政黨關係方面,要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斷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多黨合作事業。在階層關係方面,要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發揮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廣大農民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包括新的社會階層在內的全體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在民族關係方面,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使各族人民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在宗教關係方面,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加強信教群眾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的團結,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在海內外同胞關係方面,要鞏固祖國大陸同胞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的大團結,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

    三是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營造良好外部環境。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營造良好外部環境。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了推動建設和諧世界的重大戰略思想和重大戰略任務。全會決定著眼于為和諧社會建設營造良好外部環境,強調要高舉和平、發展、合作的旗幟,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定不移地走和平發展道路,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積極爭取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睦鄰友好的周邊環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環境、互信協作的安全環境、客觀友善的輿論環境,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四、關於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

    全會決定強調,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全會決定圍繞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第一,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領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領。全會決定從領導職責、領導機制、領導班子建設、學習培訓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措施,要求各級黨委建立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選好配強領導班子,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認真實施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不斷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係、開展群眾工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本領。我們黨是執政黨,黨內和諧對社會和諧具有重要影響。只有加強黨內和諧,不斷鞏固和加強黨的團結統一,增強黨的凝聚力,才能更好地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更好地團結帶領人民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全會決定強調,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擴大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嚴格黨內生活,嚴肅黨的紀律,增進黨的團結統一,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第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心在基層,必須扎紮實實地做好抓基層、打基礎的各項工作。全會決定圍繞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1)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任務,要靠黨的基層組織團結帶領群眾去落實。黨的35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7000多萬名黨員能否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表率作用,影響極大。全會決定強調,要發揮基層黨組織凝聚人心、推動發展、促進和諧的作用,動員和組織廣大黨員做促進社會和諧的表率。(2)深入做好黨的群眾工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量工作同群眾工作密切相關,只有把聯絡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團結群眾的工作做好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能有堅實的基礎。全會決定強調,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一切相信群眾,一切依靠群眾,認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黨的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千方百計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3)大力加強基層政權建設。要增強基層政權的社會服務功能,提高基層政權的社會管理、依法辦事能力。(4)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全會決定提出,要緊緊依靠廣大基層幹部做好基層基礎工作,制定和落實定期輪訓、考評激勵、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要嚴格要求、真心愛護基層幹部,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困難。

    第三,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人才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迫切需要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轉變方式、提高專業化水平,迫切需要眾多的各類社會工作人才。全會決定強調,要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確定職業規範和從業標準,加強專業培訓,提高社會工作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要制定人才培養規劃,加快高等院校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抓緊培養大批社會工作急需的各類專門人才。要充實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配備社會工作專門人員,完善社會工作崗位設置,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吸納社會工作人才,提高專業化社會服務水平。

    第四,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黨風正則幹群和,幹群和則社會穩。如果腐敗現象滋生蔓延而又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就難以維護社會和諧。當前,反腐倡廉總的形勢是好的,同時腐敗問題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呈多發態勢,違法違紀、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黨內不正之風仍然比較嚴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環節。全會決定強調,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推進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以思想道德教育為基礎,加強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加強黨員幹部黨性鍛鍊和思想道德修養,教育黨員領導幹部做道德表率,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要以正確行使權力為重點,用改革的辦法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領域,形成群眾支持和參與反腐倡廉的有效機制,健全防範腐敗的體制機制。要以保證廉潔從政為目標,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把黨內監督與各方面監督結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實效。全會決定還強調,要嚴格要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率先垂范,嚴厲懲治腐敗,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全會文件特別強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萬眾一心,紮實工作,銳意進取,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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