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討論通過《關於鼓勵和規範我國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的意見》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關於鼓勵和規範我國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的意見》。
會議認為,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對外投資和跨國經營,是對外開放新階段的重大舉措,對於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促進國際交流合作、共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企業的對外投資、工程承包、勞務合作等有了很大發展,一些企業的跨國經營能力逐步提高,形成了一批具有比較優勢的産品和産業,增強了經濟發展的動力和後勁。但從總體上看,我國企業的對外投資合作還處於起步階段,迫切需要正確引導,及時規範。會議認為制定《關於鼓勵和規範我國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的意見》是完全必要的。為了抓住經濟全球化和區域合作的機遇,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穩妥地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會議強調:(一)堅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合作共贏。(二)加強政策引導,統籌協調,規範秩序,合理佈局,防止無序競爭,維護國家利益。(三)完善決策機制,落實企業境外投資自主權,科學論證,審慎決策,防範投資和經營風險。(四)加強境外國有資産監管,健全評價考核監督體系,建立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和成本核算制度,實現資産保值增值。(五)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堅持工程項目承包公開公正透明,重信守諾,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保障當地員工合法權益,注重環境資源保護,關心和支持當地社會民生事業。(六)提高境外工程承包建設水平,提高産品質量和效益,不斷增強企業的綜合競爭力。(七)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生産責任制,保障境外中資企業、機構的人員和財産安全。(八)加快人才培養,注重培養適應國際化經營的優秀人才,提高企業跨國經營管理能力。(九)營造友好的輿論環境,宣傳我走和平發展道路的政策主張,維護我國的良好形象和企業的良好聲譽。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