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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強調:加強國際技術合作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7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溫家寶在應對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轉讓高級別研討會上的講話中強調
加強國際技術合作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11月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出席應對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轉讓高級別研討會開幕式並致辭。 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7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北京出席“應對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轉讓高級別研討會”開幕式併發表講話,他強調,在全球金融危機蔓延加劇、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放緩的形勢下,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絕不能動搖,行動絕不能鬆懈。

    溫家寶説,中國政府始終本著負責任態度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堅持把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作為基本國策,把實現可持續發展作為國家戰略,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積極努力。一是制定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明確了到2010年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目標、基本原則、重點領域及政策措施。二是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中把單位GDP能耗作為約束性指標,並建立地方、企業節能減排責任制,逐級進行考核。三是更加注重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鼓勵採用節約能源資源的生産方式和消費模式。四是通過加大政策引導和資金投入,大力發展水能、核能、風能及農村沼氣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五是深化能源資源領域的價格、財稅體制改革,既注重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又充分運用市場調節機制,促進全社會節約能源資源。六是積極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建設,進一步增強了林業作為溫室氣體吸收匯的能力。七是制定了一系列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法規,廣泛開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教育,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八是成立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部門和地方政府開展這項工作。這些措施正在收到明顯的成效。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連年下降,降幅逐年提高。中國有信心經過不懈努力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節能減排各項指標。

    溫家寶指出,中國是一個人均GDP只有2000多美元的發展中國家,目前正處在工業化快速發展階段,人均溫室氣體排放不到發達國家的三分之一,歷史累積的人均排放更低,而且在排放總量中相當部分是保障民生的生存排放和國際製造業的轉移排放。我們面臨著發展經濟、消除貧困和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多重壓力。中國政府將堅定不移地推行有利於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産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建設低投入、高産出,低能耗、少排放,能循環、可持續的國民經濟體系,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溫家寶強調,在全球金融危機蔓延加劇、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放緩的形勢下,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絕不能動搖,行動絕不能鬆懈。中國政府將一如既往地發揮積極和建設性作用,同國際社會一道,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不懈努力。他提出了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五項主張:

    第一,必須堅持國際社會攜手合作應對氣候變化。《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奠定了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法律基礎,需要充分考慮各國的具體國情、發展階段、歷史責任、人均排放等因素,正視歷史,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開展長期、廣泛的對話和務實合作。

    第二,必須堅持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當前氣候變化主要是由於發達國家長期累積排放造成的,發達國家應當改變不可持續的消費模式,大幅度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並幫助發展中國家走適合國情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努力實現經濟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機統一。

    第三,必須堅持“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原則。發達國家應當嚴格履行《議定書》下的義務,切實按照“巴厘路線圖”兌現承諾,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的支持。發展中國家也要為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作出應有貢獻。

    第四,必須堅持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應當促進而不是阻礙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和消除貧困,應當有助於縮小而不是擴大各國之間的貧富差距和技術鴻溝,應當維護而不是損害國際社會的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

    第五,必須堅持依靠技術進步應對氣候變化。科學技術在認識氣候變化規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國際社會應當在應對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轉讓方面加強合作,使廣大發展中國家及時用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先進技術,從而提高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

    “應對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轉讓高級別研討會”于11月7至8日在北京舉行,由中國政府和聯合國共同舉辦。來自70多個國家的政府代表和相關國際組織、企業、學術團體及非政府組織600多人參加。會議的主題是“促進應對氣候變化的技術創新與技術轉讓”,推動明年聯合國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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