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大連出席世界經濟論壇第三屆新領軍者年會(2009年大連夏季達沃斯年會)的企業家座談會,並回答世界經濟論壇主席施瓦布和企業家的提問。新華社記者謝環馳攝
新華網大連9月11日電(記者李忠發 傅興宇)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日下午出席第三屆夏季達沃斯年會開幕式和企業家座談會,並回答了世界經濟論壇主席施瓦布和企業家的提問。答問內容如下:
問:在中國“十一五規劃”以及2008年中國政府制定和發佈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方案中,中國都制定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目標,這些具體目標正在逐步落實。中國政府將在“十二五規劃”中為應對氣候變化制定什麼樣的任務和目標?中國政府在實現這些目標時將面臨什麼制約因素?
答:在“十一五規劃”中我們提出單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標,現在看來,這個目標到2010年有可能如期完成。我們加大了降低能耗的力度,單淘汰小火電廠就達5000多萬千瓦。“十二五”以至以後,我們還要把節能減排作為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長期目標確定下來。到2020年,單位GDP能耗將會有顯著的下降。中國的發展階段和西方發達國家不同,如果從工業革命算起,西方已經經歷了250年的工業化歷史,而中國大規模工業化才幾十年的時間。因此,我們一方面要推進發展,另一方面又要堅持節能減排。處理好這兩者關係,歸根結底是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沒有發展就沒有能力節能減排。舉例來説,中國現在人均用電是2580度,僅相當於美國的五分之一,日本的三分之一,但中國是擁有13億人口的國家,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中國發展綠色經濟、實行節能減排將要走一條更加艱巨、更加困難的路。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的責任,無論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都要走綠色發展道路——綠色投資、綠色消費、綠色增長,但這需要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需要和發達國家加強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要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原則和規定,堅持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原則。第一,發達國家應加大節能降耗的力度,如期完成《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標準;第二,發達國家要給予發展中國家以技術、資金方面的援助,加強能力建設;第三,發展中國家也要根據自己的特點,實行節能減排的措施,發展綠色經濟,廣泛應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新技術。中國將在哥本哈根會議上發揮積極、建設性的作用,我們希望這次會議取得實質性成果。
問:記得在今年1月參加冬季達沃斯論壇時,您介紹了中國4萬億人民幣的一攬子經濟刺激計劃的具體內容,您談到計劃中有大量新增政府投資,但您也強調市場應該發揮作用,鼓勵私營和外國投資參與到中國經濟刺激計劃的落實中。中國政府是否考慮邀請國際投資者投資中國私募基金?
答:我首先解釋一下中國4萬億投資的概念。我們政府計劃兩年新增投入1.18萬億元。政府投資起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帶動社會和地方投資4萬億。截至今年7月底,中央政府投資中,用於保障性住房、社會事業發展、民生工程的投資佔52.4%,用於自主創新、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環境保護的投資大約佔24.7%,真正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也就是大家一直説的鐵路、公路、機場建設等只佔22.9%。
儘管中國有2萬億以上美元儲備,但我們還歡迎國外資金的投入,主要是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現在國外投資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投資,一種是通過資本市場投資。我們會在保持資本市場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擴大吸引外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