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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秉國在津出席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天津會議開幕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10月4日,中國政府承辦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有關工作組會議在天津舉行。這是中國首次承辦聯合國框架下的氣候變化正式談判會議。國務委員戴秉國在開幕式上講話。新華社記者 岳月偉 攝

    新華社天津10月4日電(記者李靖 劉華)聯合國氣候變化國際談判會議于4日上午在天津市舉行開幕式,國務委員戴秉國出席並致辭。

    戴秉國表示,氣候變化問題是當今人類社會面臨的嚴峻挑戰,各國必須採取積極應對行動,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通過可持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

    戴秉國指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巴厘路線圖”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是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基礎和有效框架。去年哥本哈根會議形成了哥本哈根協議,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各方應繼續努力,推動談判儘早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戴秉國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建立了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完善了相關法律法規,實施了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採取了一系列積極的政策和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了重要貢獻。

    戴秉國強調,儘管面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護環境的多重艱巨任務,中國政府從中華民族和全人類的長遠利益出發,提出了到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並將通過調整經濟結構、節能、提高能效、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增加森林碳匯等多種手段,實現上述目標。

    戴秉國指出,為推動坎昆會議取得積極成果,一要堅持公約、議定書基本框架和“巴厘路線圖”授權,推動公約和議定書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二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確定發達國家率先大幅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指標,明確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充分的資金、技術轉讓支持的安排,幫助發展中國家採取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三要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統籌考慮經濟發展、消除貧困、保護氣候,實現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的雙贏,確保發展中國家發展權的實現。

    10月4日至9日在天津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工作組第12次會議及《京都議定書》工作組第14次會議,是坎昆會議前的最後一次正式談判會議,也是中國首次承辦聯合國框架下的氣候變化正式談判會議。來自公約和議定書締約方以及觀察員國、聯合國相關機構、政府間組織、非政府組織和媒體約3000人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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