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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推進執法規範化 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孟建柱在全國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座談會上強調
 創新執法理念 加強執法管理 強化執法培訓
全面提升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新華社濟南11月7日電  全國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座談會4日至6日在山東濰坊和濟南舉行。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會上強調,全國公安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創新執法理念、加強執法管理、強化執法培訓,鍥而不捨、扎紮實實地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提升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更多感受到公安機關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帶來的實惠,努力為實現“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宏偉目標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孟建柱指出,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要深刻認識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有效應對執法環境深刻變化,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以創新執法理念為先導,以解決執法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提高履職能力為核心,全面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使公安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能力進一步增強,執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警民關係更加和諧。

    孟建柱強調,既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執法的理念,經過北京奧運安保、國慶60週年安保、上海世博安保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等一系列重大實踐的檢驗,顯示其重要性、必要性,成為整個公安機關執法辦案活動的重要遵循原則。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於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準確把握社會心理和群眾情緒,堅持法、理、情有機統一,更多地運用協商、疏導等辦法解決群眾的訴求、化解矛盾糾紛。通過案件的辦理、事情的處理,使當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尊嚴,又感受到公安機關的關心、溫暖,實現定分止爭、案結事了,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孟建柱要求,要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把打擊與預防、懲治與挽救結合起來,努力化社會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要堅持把激發社會活力作為公安執法活動的重要目標,進一步創新社會管理理念,完善社會管理機制,改進社會管理方式,在強化服務中推動社會管理創新,使公安執法工作更有利於維護好社會穩定,更有利於激發社會活力,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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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簽令表彰完成世博安保任務的省市公安機關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11月1日簽署命令,對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公安機關圓滿完成上海世博會安全保衛任務予以表彰獎勵。

    命令指出,上海世博會歷時184天,共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256位元首、政府首腦、重要貴賓來滬出席相關活動,7300多萬名遊客到世博園區參觀,安全保衛任務十分繁重。10月31日,上海世博會順利閉幕,世博會安保工作圓滿完成,實現了預期工作目標,確保了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滬期間的絕對安全和開閉幕式等重大活動的安全順利進行,確保了世博園區和上海社會面的安全穩定。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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