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5月9日簽署命令,對四川省公安機關以災情為命令,視時間如生命,全力投入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予以通令嘉獎。
嘉獎令指出,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發生7.0級強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面對突如其來的特大自然災害,四川省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公安現役官兵,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公安部協調指揮下,以災情為命令,視時間如生命,充分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精神,臨危不懼、勇往直前,捨生忘死、頑強拼搏,第一時間投入抗震救災鬥爭,爭分奪秒搜救被困群眾,竭盡全力轉移受傷人員,千方百計安置受災群眾。
嘉獎令還指出,四川省公安機關全體參戰單位和民警緊緊依靠和發動群眾,大力加強社會治安整體防控,積極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不斷強化受災群眾安置點等重點部位安全保衛,全力以赴做好災區保平安、保暢通、保穩定各項工作,為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保護災區人民生命財産安全作出了突出貢獻。希望四川省公安機關發揚成績,再接再厲,以更加昂揚的鬥志和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繼續全力做好抗震救災和維護災區穩定各項工作,努力為奪取抗震救災全面勝利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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