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水利部印發黃河流域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

2023-12-06 10:34 來源: 水利部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為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水利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制定了《黃河流域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以下簡稱《名錄》)。近日,水利部印發通知,正式發佈了《名錄》。

制定飲用水水源地名錄,是推進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加強水源地取水用途管制和水量水質安全保障監管等的重要基礎工作。近年來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均對飲用水水源地名錄管理作出規定。本次制定的《名錄》共有11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主要涵蓋了年許可生活取水量2000萬立方米以上或設計供水人口20萬以上的地表水水源地,以及年許可生活取水量1000萬立方米以上或設計供水人口20萬以上的地下水水源地,涉及青海、四川、甘肅等9個省(自治區),其中地表水水源地71個,地下水水源地47個。

通知要求,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和流域各省(自治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依法做好黃河流域重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有關工作。要將飲用水水源地水量保障作為江河流域水量調度的優先目標,納入水量調度方案和調度計劃嚴格監管;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工程取水許可監督管理,嚴格取水用途管制,推進飲用水應急水源、備用水源建設,持續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要落實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要求,不斷規範水源地日常管理,繼續做好飲用水水源地安全評估,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強化監督檢查,不斷提升監測監管能力,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監測信息共享。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深入推進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不斷強化污染風險防範。要嚴格飲用水水源地名錄管理,飲用水水源地設置、調整或退出應符合水功能區劃、有關規劃要求和國家有關水質標準、規範要求。納入《名錄》的水源地如有重大變動,需及時報水利部備案。

通知要求,黃河流域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名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其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名錄,並報水利部備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