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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活實現全面小康 穩步邁向共同富裕——新中國75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十七

2024-09-20 14:24 來源: 國家統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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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75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民生活,持續增進民生福祉,堅持讓人民群眾共享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成果,城鄉居民收入和消費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質量顯著改善,實現了從溫飽不足到全面小康的巨大躍升,人民生活發生了舉世矚目的巨大變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生活水平全方位提升,紮實邁向共同富裕。

一、居民收入跨越式增長,脫貧攻堅取得歷史性成就

新中國成立75年來,居民收入水平持續較快增長,脫貧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重大成就。1949年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49.7元,2023年達到39218元,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75.8倍,年均實際增長6.0%。2020年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絕對貧困得以消除,區域性整體貧困得到解決,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

(一)居民收入大幅增長,水平連上新臺階

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百廢待興,經濟逐步恢復,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改善,但總體上仍然處於奮力爭取溫飽的階段。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49年的49.7元增加到1978年的171元,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137.6%,1950—1978年年均實際增長3.0%。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農村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産力,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國家經濟持續高速增長,黨中央、國務院不斷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在增加居民收入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取得顯著成效。2012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6510元,扣除物價因素比1978年實際增長15.6倍,1979—2012年年均實際增長8.6%。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全面深化實施,重點群體收入增長措施持續發力,脫貧攻堅取得全面勝利,對城鄉居民的收入增加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2023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39218元,扣除物價因素比2012年實際增長94.4%,2013—2023年年均實際增長6.2%。

(二)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脫貧縣農村居民收入保持較快增長

按照2010年農村貧困標準,1978年末,農村貧困人口7.7億人,農村貧困發生率高達97.5%。到2012年末,農村貧困人口大幅減少,降至9899萬人,農村貧困發生率降至10.2%。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脫貧攻堅戰打響以後,各地區各部門將脫貧攻堅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認真貫徹落實精準扶貧方略,紮實推進精準扶貧各項工作。2020年,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打贏了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脫貧攻堅戰,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為全球減貧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底線任務紮實推進,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續增長,從2020年的12588元增長至2023年的16396元,年均實際增長8.2%。

二、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持續優化,收入結構不斷改善

隨著整體經濟的發展壯大和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完善,居民收入來源更加多元化,城鄉和區域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收入分配格局不斷優化。

(一)居民收入來源多元化,收入結構不斷優化

新中國成立後至改革開放前,城鎮居民就業者絕大多數為國有和集體職工,工資性收入幾乎是唯一的收入來源。改革開放後,隨著非公有制經濟蓬勃發展,投資渠道不斷拓寬,社會保障體系逐漸完善,城鎮居民的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60.4%,比1964年下降30.5個百分點;人均經營凈收入佔比為11.4%,比1964年提高8.5個百分點;人均財産凈收入佔比為10.4%,比1985年提高9.9個百分點;人均轉移凈收入佔比為17.8%,比1964年提高13.3個百分點。

改革開放前,農村居民從集體得到的工分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來源,1956年,農村居民人均從集體得到的收入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62.4%,人均家庭經營凈收入佔比為23.3%。改革開放後,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的實行使得農戶成為獨立的經營單位,家庭經營收入比重上升。隨著大量農村富餘勞動力向第二、第三産業轉移,工資性收入成為拉動農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長的重要來源。進入21世紀後,隨著各種惠農補貼的發放、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脫貧攻堅政策的深入推進,轉移性收入快速增長。2023年,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42.2%,人均經營凈收入佔比為34.3%,人均財産凈收入佔比為2.5%,人均轉移凈收入佔比為21.0%。

(二)城鄉和地區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

改革開放以來,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逐步確立並日臻完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著力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農村居民收入增長快於城鎮居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比1956年實際增長22.8倍,年均實際增長4.8%;比2012年實際增長75.4%,年均實際增長5.2%。2023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比1956年實際增長40.1倍,年均實際增長5.7%,快於城鎮居民年均實際增速0.9個百分點;比2012年實際增長111.4%,年均實際增長7.0%,快於城鎮居民年均實際增速1.8個百分點。2023年,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為2.39,比1956年下降0.94,比2012年下降0.49。

地區居民收入差距不斷縮小。2023年,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49822元、33328元、31100元和33207元。以西部地區居民收入為1,東部、中部、東北地區與西部地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分別為1.60、1.07和1.07,收入相對差距分別比2013年縮小0.10、0.03和0.22。

三、居民消費水平顯著提高,消費結構不斷優化升級

新中國成立75年來,隨著居民收入的持續增長,居民消費水平顯著提高,2023年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達到26796元,扣除物價因素比1956年實際增長35.5倍,1957—2023年年均實際增長5.5%。居民消費質量顯著提升,消費結構不斷優化,發展型享受型消費較快增長,服務消費潛力不斷釋放。

(一)居民消費水平持續較快增長

新中國成立後至改革開放前,經濟形態以計劃經濟為主導,居民消費按計劃進行。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從1956年的88.2元增加到1978年的151元,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45.8%,年均實際增長1.7%。改革開放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推動消費需求不斷提升。2012年,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加到12054元,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12.8倍,1979—2012年年均實際增長8.0%。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擴大居民消費的各項政策措施,持續完善消費市場環境,城鄉居民消費水平不斷提高。到2023年,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加到26796元,比2012年實際增長82.1%,2013—2023年年均實際增長5.6%。

(二)恩格爾系數顯著下降,基本消費品質持續提升

改革開放前,居民消費水平較低,家庭支出主要用於解決衣食溫飽,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達57%以上,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在1954年高達68.6%。改革開放後,城鄉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顯著下降。2023年全國居民恩格爾系數為29.8%,比1978年下降34.1個百分點。分城鄉看,城鎮和農村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分別為28.8%和32.4%,分別比1978年下降28.7個和35.3個百分點。城鄉居民食品消費品質不斷提高,主食消費明顯減少,肉蛋奶消費顯著增加,膳食結構更趨合理。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糧食消費量115.6公斤,比1956年下降33.4%;人均豬肉、牛羊肉和蛋類消費量分別為28.7公斤、5.7公斤和14.6公斤,分別比1956年增長3.9倍、2.6倍和3.3倍;人均奶類消費量16.3公斤,比1985年增長6.4倍。2023年農村居民人均糧食消費量159.8公斤,比1956年下降35.2%;人均豬肉、牛羊肉和蛋類消費量分別為32.9公斤、3.8公斤和15.4公斤,分別比1956年增長9.6倍、2.4倍和21.6倍;人均奶類消費量8.9公斤,比1985年增長10.9倍。

居民衣著從不夠穿到穿暖穿美,消費品質不斷提升。新中國成立初期,由於物質條件的限制,居民對衣著的需求較為簡單,顯著特點是“一衣多季”“自製或裁縫做衣”。改革開放以後,居民的衣著需求越來越多元化,更加注重服裝的質地和款式,品牌化、時裝化和個性化成為人們的共同追求,衣著消費支出大幅增長。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衣著支出1880元,比1978年增長43.5倍;農村居民人均衣著支出921元,比1978年增長61.5倍。

(三)發展型享受型消費增長較快,服務消費展現強勁活力

新中國成立初期,居民消費主要用於基本日常消費,改革開放後,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生存型溫飽型支出在居民消費支出中的佔比不斷下降,交通出行、子女教育、醫療服務等消費快速增長,居民消費結構持續優化升級。2023年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分別為4495元和2480元,分別比1985年增長509.8倍和441.8倍;佔消費支出的比重均為13.6%,分別比1985年提高12.3個和11.9個百分點。2023年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分別為3589元和1951元,分別比1985年增長50.8倍和156.3倍;佔消費支出的比重分別為10.9%和10.7%,分別比1985年提高0.6個和6.8個百分點。2023年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醫療保健消費支出分別為2850元和1916元,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分別為8.6%和10.5%,分別比1985年提高7.8個和8.1個百分點。

居民消費從注重量的滿足向追求質的提升,從以商品消費為主向商品和服務消費並重轉變。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斷優化和擴大服務供給,釋放服務消費潛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更高的服務消費需求。2023年,全國居民人均服務性消費支出12114元,比2013年的5246元名義增長130.9%,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達到45.2%,比2013年的39.7%提高5.5個百分點。分城鄉看,城鎮居民人均服務性消費支出15673元,比2013年的7706元名義增長103.4%,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達到47.5%,比2013年的41.7%提高5.8個百分點;農村居民人均服務性消費支出7164元,比2013年的2567元名義增長179.1%,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達到39.4%,比2013年的34.3%提高5.1個百分點。

四、人民生活持續改善,生活質量穩步提升

(一)耐用消費品加快升級換代

新中國成立初期,城鄉居民家庭擁有耐用消費品的品類有限,數量也很少。1956年城鎮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自行車6.7輛,機械手錶10.0隻,電子管收音機2.7部。改革開放後,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彩電、洗衣機、電冰箱等成為居民家庭普遍擁有的耐用消費品。隨著收入的持續增長和消費品工業的發展,城鄉居民家庭耐用消費品快速普及,並不斷更新換代,空調、家用電腦、家用汽車、移動電話等電氣化、現代化的消費品走進了千家萬戶。到2023年,每百戶城鎮居民彩電擁有量達到107.2台,洗衣機、電冰箱的擁有量分別達到了98.5台和101.9台,每百戶擁有移動電話239.5部、計算機58.2台、家用汽車55.9輛、空調171.7台;每百戶農村居民彩電擁有量達到108.8台,洗衣機、電冰箱的擁有量也分別達到了97.6台和105.7台,每百戶擁有移動電話271.2部、計算機23.1台、家用汽車40.0輛、空調105.7台。

(二)生活環境全面改善

新中國成立初期,人們居住條件相對較差,城鎮居民大多住的是瓦片平房,農村居民大多住的是草房和土房,人口多,面積小,設施簡陋,衛生條件差。改革開放後,住房制度從福利分房逐步向市場化轉型,城鄉居民住房短缺的情況逐步改善,居住環境更加舒適寬敞。黨的十八大以來,居民居住環境持續向好,生活更加便捷舒適。截至2023年,全國範圍內通電和通電話的社區已基本實現全覆蓋。城鎮地區居民所在社區已基本實現通有線電視信號,有99.8%的戶所在社區實現通公路,比2013年提高0.6個百分點。農村地區分別有99.9%和99.8%的戶所在社區實現通有線電視信號和通公路,比2013年提高10.7個和1.5個百分點。

2023年,城鎮地區有98.2%的戶所在社區飲用水經過集中凈化處理,農村地區有88.2%的戶所在自然村飲用水經過集中凈化處理,分別比2013年提高6.9個和42.6個百分點。城鎮地區有99.6%的戶所在社區垃圾能夠做到集中處理,農村地區有97.4%的戶所在自然村垃圾能夠做到集中處理,分別比2013年提高3.8個和48.7個百分點。

居民享有的醫療和教育服務水平明顯改善。2023年,農村地區有96.1%的戶所在自然村有衛生站,比2013年提高14.5個百分點。農村地區有92.4%的戶所在自然村可以便利地上幼兒園或學前班,比2013年提高16.7個百分點;有92.8%的戶所在自然村可以便利地上小學,比2013年提高12.0個百分點。

新中國成立75年來,在中國共産黨的堅強領導下,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實現歷史性跨越,黨和人民勝利完成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歷史任務,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當前,紮實推進共同富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質量任重而道遠。下一步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著力在發展中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質量,為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潮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