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署開展公共法律服務規範提升三年行動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公共法律服務行業監督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規範化水平,司法部辦公廳近日印發《公共法律服務規範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從加強全覆蓋全方位全鏈條監管、開展重點領域規範治理、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等三個方面提出13條具體舉措,擬從2025年開始,通過三年時間努力,使公證、司法鑒定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公共法律服務執業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務更加規範,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公信力顯著提高,人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的滿意度大幅提升,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服務的便捷、高效和公正。
《行動方案》要求,各地司法廳(局)要立足質量提升,通過持續強化正風肅紀、全面加強質量監管、大力推行全流程監管、持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手段,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分層級的監管模式,在事前、事中、事後形成全面協調、上下聯動的動態監管體系,進一步織密築牢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監管網絡。
《行動方案》明確,針對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存在的不規範問題,特別是社會關注度高、風險隱患大的領域,開展規範治理,動真碰硬抓好問題整改,不斷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公信力。2025年,在司法鑒定領域,聚焦法醫毒物、法醫物證等重點業務領域,開展司法鑒定文書質量評議工作,進一步規範司法鑒定執業行為;在公證領域,重點聚焦個別公證機構業務受理辦理難、辦證速度慢、服務不到位等問題,進一步拓展優化公證減證便民服務措施。
《行動方案》強調,各地司法廳(局)要注重長效長治,健全完善監管約談、投訴處理、通報公示、協同監管等制度機制,構建起行政監管、行業協會自律、法律服務機構自治、社會力量監督的工作格局,形成共治共管的監管態勢,推動公共法律服務監管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