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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

2024-05-10 12:20 來源: 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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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
蘇政發〔2024〕41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開發佈)

江蘇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回收循環利用、標準提升四大行動,更好擴投資、促消費,因地制宜加快發展新質生産力,提高經濟循環質量和水平。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鼓勵先進、淘汰落後,標準引領、有序提升,力爭到2027年,工業、建築、交通、農業、科教、文旅、醫療、能源環境等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30%左右;重點行業先進産能比重大幅提高,高質量耐用消費品市場份額顯著增加,資源回收循環利用水平持續提升。

二、實施設備更新行動

(一)推動製造業設備更新與技術改造。

1﹒加快重點行業技術改造。聚焦重點行業推動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爭取每年組織實施6000個以上技術改造項目。推動冶金、化工、建材、輕工、紡織、機械等行業設備更新升級和工藝流程優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後低效設備、超期服役老舊設備。對標國際先進更新光伏、航空、動力電池、機器人等行業一批高技術、高效率、高可靠性設備。加大工業母機、機器人、電力裝備、工程機械等高端産品和優勢産品供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負責)

2﹒推動企業“智改數轉網聯”。加快推動設備聯網和生産環節數字化改造,打造一批智慧製造車間、智慧製造工廠和“智改數轉網聯”標桿企業,加快工業互聯網建設和普及應用,到2027年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造全覆蓋並向中小企業延伸,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分別超過90%、75%。(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負責)

3﹒推動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提升重點行業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應用推廣節能、節水、環保等先進技術裝備,推動電機、泵、變壓器、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換代,到2027年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按規定享受購置節能節水、環境保護等專用設備所得稅抵免。對不新增土地、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推廣承諾備案制,簡化前期審批手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負責)

4﹒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安全更新改造。推動化工企業對使用年限較長和能耗、排放、安全、技術指標落後的老舊生産裝置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替代150台(套)以上老舊化工裝置;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累計完成70台(套)以上固定式澆鑄爐和40套鋼絲繩深井提升系統裝置設備更新改造;鋼鐵企業煉鐵工序和煤氣櫃操作區操作系統更新改造20家以上;重點粉塵涉爆企業設施設備更新400家以上,鋁鎂金屬粉塵企業工藝改造100家以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牽頭負責)

(二)加快能源和環保領域設備更新。

5﹒加快能源領域設備更新。推動煤電機組“三改聯動”,爭取到2027年累計完成改造規模1000萬千瓦以上,淘汰落後煤電産能200萬千瓦以上。優化骨幹電網建設,到2027年輸配電設備更新投資240億元以上。鼓勵並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陸上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省能源局牽頭負責)

6﹒加快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實施廢水、廢氣、固廢等污染物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到2027年更新提升78個斷面監測水站、4500個大氣站點、14個省級監測機構的儀器設備。(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

(三)推進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

7﹒推進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推動使用15年以上老舊住宅電梯安全評估及隱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標準、安全風險高的老舊住宅電梯,到2027年累計更新(含整機和零部件更新)老舊住宅電梯4.5萬台。支持按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加裝電梯和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加裝更新電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8﹒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加快對使用年限長、能效低、節能潛力大的建築能源設備(包含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冷熱源設備、輸配系統、末端空氣處理設備等)、外墻保溫系統、外門窗系統、照明設備等進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負責)

9﹒推進城市生命線更新改造。加快城鎮供水廠和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更新、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對標更新建設、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完善配套物聯智慧感知設備加裝和更新,配套搭建監測物聯網,力爭到2027年累計完成更新改造投資超160億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負責)

10﹒推進環衛設施設備更新。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設備、環衛車輛、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等更新,到2027年完成60條以上既有生活垃圾焚燒廠生産線超低排放改造、400座以上生活垃圾轉運站、可回收物分揀中心、滲濾液處理等環衛設施設備提升改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負責)

(四)推動交通運輸設備更新。

11﹒推動運輸車輛設備更新。加大公共領域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支持老舊新能源車輛和動力電池更新換代,到2027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佔比達到8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9000輛以上,更換公交車動力電池1.2萬個。力爭2025年底基本淘汰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鼓勵有條件地區淘汰國Ⅳ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

12﹒推動船舶設備更新。鼓勵淘汰船齡達到老舊河船年限的內河航運船舶,推動新能源和LNG等動力船舶應用,力爭到2027年純電動內河集裝箱船舶投放15艘以上。(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負責)

13﹒推動港口設備更新。鼓勵新增、更換和改造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的港口作業機械、港內車輛、海事巡查等裝備,到2027年改造老舊儲罐200個以上。(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牽頭負責)

(五)推動農業農村裝備設備更新。

14﹒推動農機裝備更新。淘汰報廢老舊農機,加大耕、種、管、收、烘各環節農機裝備更新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慧農機推廣應用,爭取到2027年報廢更新農機14.9萬台(套)。(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

15﹒推動農業設施設備更新。支持各地開展種植、畜禽、水産等現代化農業生産和農産品産地冷藏保鮮、烘乾等設施設備更新。到2027年,力爭改造提升老舊設施棚室20萬畝,實施300個規模養殖場設施設備提檔升級,實施30萬畝池塘標準化改造,完成2000艘以上漁船北斗終端等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改造智慧綠色産地烘乾中心200個。(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

(六)推動教育文旅醫療設備更新。

16﹒推動教育領域設備更新。更新置換一批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先進教育教學與實習實訓設備、科研儀器設備,添置更新一批中小學理科實驗室儀器設備、信息化教學設備等,到2027年更新20萬台(套)以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負責)

17﹒推動文旅設施設備更新。開展索道纜車、遊樂設備、演藝設備、景區智慧設備等更新提升,推廣人工智慧、虛擬現實、智慧穿戴等技術的應用,到2027年累計更新文旅設施設備60台(套)以上。(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負責)

18﹒推動衛生健康領域設備更新。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裝備和信息化設施迭代升級,鼓勵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快醫學影像、放射治療、遠程診療、手術機器人等醫療裝備和信息化設施更新,到2027年力爭更新24萬台(套)。推動醫療機構開展病房改造,補齊病房環境與設施短板。(省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

三、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

19﹒開展汽車以舊換新。開展汽車消費促進活動,支持各地開展新能源汽車進縣鄉、進園區、進機關活動。支持汽車報廢更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支持汽車置換更新。到2027年新車銷量中新能源汽車佔比力爭達50%。加快推進充電樁、儲能等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改造,補齊縣城、鄉鎮充電設施建設短板,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到2027年新能源車樁比達到2:1。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放汽車消費券,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汽車消費金融支持力度,合理確定汽車貸款具體發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將充(換)電設施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範圍,鼓勵對充(換)電設施給予建設運營補助。(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分別負責)

20﹒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結合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以舊換新工作,有序淘汰非標電動自行車,推動電動自行車電池溯源管理。鼓勵生産商、經銷商讓利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放電動自行車換新消費券。(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21﹒開展家電産品以舊換新。開展綠色節能家電促消費活動,支持各地開展家電以舊換新促銷活動。完善家電銷售與服務網絡,支持開設以舊換新專區,提供價格立減、取舊送新、免費安裝等“一站式”服務。(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牽頭負責)

22﹒推動家裝消費品換新。支持居民開展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推動家裝樣板間進商場、進社區、進平臺。持續推進居家適老化改造和智慧化升級。組織開展家裝促銷活動,促進“互聯網+家裝”“互聯網+二手家居”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放家裝消費券,組織開展傢具家裝下鄉。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低息信貸産品。(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分別負責)

四、實施回收循環利用行動

23﹒完善廢舊産品設備回收網絡。加大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完善社區回收網點、街道中轉站、區縣分揀中心佈局,到2027年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數量超18000家、綜合分揀中心數量超100個。加快“換新+回收”“送裝+拆收”“以車代庫”等新模式發展。強化社會源廢棄物分類歸集、中轉貯存等回收設施用地保障,將其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範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相關規定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保障廢舊物資回收車輛合理路權。(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省供銷社分別負責)

24﹒加大廢舊産品設備回收力度。鼓勵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提供上門取車等便捷服務。鼓勵建立退役新能源設備拆除、拆解、運輸、回收、利用處置“一站式”服務模式。逐步構建以電池製造企業、第三方回收方為主體的規範化電池回收體系。力爭到2027年,報廢汽車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約一倍,廢舊家電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30%。(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別負責)

25﹒促進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規範化。落實小型非營運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一網通辦政策,加強汽車流通信息服務(二手車)系統建設應用,穩步擴大二手車出口規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集中規範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場。(省商務廳、南京海關分別負責)

26﹒有序推進裝備再製造和梯次利用。提升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辦公信息設備産品等再製造水平,推動發動機、工業機器人等新興領域再製造産業發展,到2027年培育一批再製造領軍企業。推動風電、光伏等關鍵零部件設備再製造,推動廢舊動力電池安全梯次利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負責)

27﹒推動資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進資源循環再生利用産業集聚化、規模化發展,到2027年佈局培育100家以上資源循環利用産業基地和骨幹企業,再生材料在資源供給中佔比顯著提升。提升廢棄電子電器産品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支持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項目建設。加大用地要素保障,優化環評、能評審批程序。落實相關稅收政策及國家關於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産品出售者“反向開票”等措施。(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

五、實施標準升級行動

28﹒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術標準。嚴格執行單位産品能耗限額、能源效率強制性標準,抓緊制定修訂一批能耗限額、産品設備能效、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標準,動態更新我省相關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加強低碳技術標準攻關,加快完善企業碳排放核算和産品碳足跡標準。到2027年制定修訂100項能耗、排放領域的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29﹒提升産品技術標準。執行消費品質量標準,制定全省重點工業産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提高質量安全治理水平。圍繞江蘇産業特色,加快制定完善電動汽車、智慧網聯汽車、動力電池、儲能、光伏、電動自行車等産業發展急需標準。到2027年,推動制定實施100項産品技術領域的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30﹒完善資源循環利用標準。健全大宗固廢回收利用、新興産業廢棄物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研究制定廢棄光伏組件綜合利用、廢舊電池性能評估及回收再利用等相關地方標準。(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推進機制,負責分析研判,定期開展調度,制定年度任務清單和政策清單,強化統籌協調、推動省市縣聯動,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省有關部門強化協同配合,分行業、分領域制定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和任務清單,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各有關部門分別負責)

(二)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國家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以舊換新、循環利用和標準提升等項目。統籌省以上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綜合運用財政獎補、財政貼息、擔保費補貼、政府採購等多種工具,加大對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支持力度。用好省製造強省建設、衛生健康、生態環保、現代農業發展等專項資金,對工業、醫療衛生、農業等領域的設備更新給予補助支持。更好發揮財政資金牽引和撬動作用,對製造業企業、城市更新和建築市政、交通等領域設備更新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統籌省商務發展等專項資金支持綠色節能家電等以舊換新。鼓勵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報範圍。落實政府綠色採購政策,推動黨政機關、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機構加大綠色産品採購力度。落實稅收支持政策,持續優化納稅服務。鼓勵市縣與省聯動,支持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牽頭負責)

(三)優化金融支持。積極爭取國家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綜合運用融資擔保、貼息、風險補償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信貸投放力度,合理確定貸款利率。鼓勵融資租賃參與教育、衛生健康等重點領域設備更新。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對大宗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合理確定首付比例,簡化辦理流程,創新綠色金融産品與服務。(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江蘇局、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別負責)

(四)加強要素保障和創新支撐。加大用地、用能、環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強化創新支撐,聚焦高效節能産品設備生産製造、資源循環利用、高端裝備再製造等,開展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積極培育高端裝備製造、智慧家居、健康家居、新能源汽車、再生資源精深加工等龍頭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別負責)

(五)加大宣傳引導。持續開展“蘇新消費”等各類促消費主題活動,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選樹一批優秀項目、典型案例,推廣一批可借鑒、可複製的先進經驗。充分運用廣播電視、新媒體、電商平臺等渠道加大消費品安全使用、以舊換新宣傳力度,引導消費者增強安全環保可持續的消費觀。(各有關部門分別負責) 

附件:2024年江蘇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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