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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十大行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2024-07-27 11:19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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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決策部署,近日,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7月26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就業服務局、省人才交流開發中心發佈解讀政策舉措有關情況。

《若干措施》及《實施細則》主要圍繞穩就業、緩就業、促創業、優服務、強保障等方面,提出實施“樂業吉林”“築夢吉林”“創響吉林”“築巢吉林”等“十大行動”、30條具體措施。

實施“樂業吉林”援助行動。穩定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公共崗位招錄招聘規模,歸集市場化崗位20萬個。對畢業年度留吉來吉就業回吉的高校畢業生發放就業生活補貼。《實施細則》明確,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碩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

實施“築夢吉林”引航行動。加強就業創業實訓中心建設,每年計劃吸納8000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入駐。《實施細則》規定,對入駐實訓中心的高校畢業生,提供“1131×N”服務,即1次政策諮詢、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信息、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提供多次服務。同時,按規定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補助,期限不超過24個月。對與省內部屬和省屬高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簽訂科研助理崗勞務協議(或勞動合同),聘任為全時在職在崗科研助理的畢業年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12個月。對符合政策的困難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1500元一次性求職補貼;學習期間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800元一次性求職補貼。

實施“創響吉林”扶持行動。提高創業補貼標準,對畢業3年內未就業的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註冊創辦小微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從事個體經營,按相關規定給予創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可申請個人最高30萬元、合夥創業最高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畢業3年內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實施“築巢吉林”安居行動。建設“吉心驛站”,對異地求職高校畢業生,提供最長1年免費入住。強化“就業一間房”扶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省內的各類用人單位就業並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博士每人每月2500元、碩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發放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提供“成家一套房”保障,對畢業5年內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2024年4月22日起,在吉林省首次購買商品房。按照博士研究生8萬元、碩士研究生5萬元、本科生3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實施“活力吉林”“展翅吉林”“起航吉林”“才聚吉林”“魅力吉林”“就在吉林”等行動舉措,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留吉來吉就業創業。(記者 萬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