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健全基本醫保參保長效機制
3月28日,記者從《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新聞發佈會獲悉,今年起廣西通過建立“兩個激勵”和“兩個約束”機制,鼓勵連續參保,減少選擇性參保、投機參保等現象,努力實現應保盡保,進一步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
“兩個激勵”指的是連續參保和醫保基金零報銷有激勵。連續參保激勵是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後每連續參保1年,大病保險最高報銷額度每年遞增2000元。醫保基金零報銷激勵是對從2025年起當年居民醫保零報銷的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報銷額度2000元。需要特別説明的是,連續參保激勵和醫保基金零報銷激勵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全區居民大病保險原最高報銷額度的20%。
例如,某群眾從2025年起參保,沒使用過醫保報銷,下一年大病保險最高報銷額度增加2000元。如果他從2025年起連續參保到2029年,後面只要持續參保,他的大病保險最高報銷額度會再逐年增加2000元,每年可增加達到4000元。
“兩個約束”指的是未在集中徵繳期參保或未連續參保有約束,設置了固定等待期和變動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後固定等待期3個月,待遇等待期間發生的門診、住院等醫療費用不能享受醫保報銷。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3個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礎上再增加1個月的變動等待期。
例如,某群眾未在我區規定的集中徵繳期(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參加2025年度居民醫保,如果他于2025年1月2日參保繳費,將會設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在待遇等待期期間,該群眾不能享受醫保報銷,要從4月2日後才能開始享受醫保待遇。
考慮到參保人的實際情況,政策允許參保人通過繳費修復變動等待期,每多繳納1年的費用可以減少1個月的變動等待期。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通過繳費修復以後仍需最少等待6個月,同時還會降低大病保險最高報銷額度,每斷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險最高報銷額度2000元。(記者 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