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的説明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了未來五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奮鬥目標、指導方針和主要任務。根據《建議》精神,國務院制定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已提請大會審查。下面,我就幾個問題作簡要説明。
(一)“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的編制過程和主要特點
黨中央、國務院對制定“十一五”規劃工作高度重視。早在2003年7月,國務院就開始部署相關準備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地方、研究機構和各方面專家,對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若干重大問題開展專題研究,為編制《綱要(草案)》提供了基礎。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後,國務院根據中央《建議》精神,深入研究和編制“十一五”規劃,成立了由各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進行諮詢論證,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多種形式的為“十一五”規劃建言獻策活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人士提出了許多建議。《綱要(草案)》的編制過程,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科學決策的過程。
《綱要(草案)》力求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新形勢的要求,體現宏觀性、戰略性和政策性,並明確政府的工作重點和責任。從內容到形式都有所創新。在規劃內容上,貫穿了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突出了“五個統籌”,突出了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突出了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切身利益問題,注意處理好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的關係。在規劃指標上,分為預期性和約束性兩大類。預期性指標,是預計和期望達到的目標,主要通過引導市場主體行為來實現;約束性指標,是必須實現的目標,主要通過依法加強管理和提供服務來實現。在規劃形式上,《綱要(草案)》採取正文加專欄的形式,在專欄中列舉了有關發展指標和重點工程,使規劃內容更加直觀、清晰。
《綱要(草案)》的制定以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為基礎。歷時兩年多的經濟普查工作,進一步摸清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情況,查實了國內生産總值總量和三次産業的比重,更加全面、準確地反映了國情國力。依據新的經濟普查數據制定“十一五”規劃,更符合實際情況,更具有科學性。
(二)“十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情況
過去五年,是我國發展進程中很不平凡的五年,是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的五年。我們擺脫了亞洲金融危機帶來的衝擊,戰勝了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災害,不失時機地推進改革開放,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明顯加快,社會生産力、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躍上一個新臺階,城鄉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
五年來,我國經濟實力顯著增強。2005年與2000年相比,國內生産總值增長57.3%,年均增長9.5%;財政收入增長1.36倍,年均增加3647億元。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産出現重要轉機,主要工業産品産量大幅度增長,高技術産業快速發展,基礎産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成就斐然,在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領域建成或新開工一大批重大工程。經濟社會信息化程度迅速提高。
五年來,改革開放成果豐碩。農村、國有企業、金融、財稅、投資等改革和市場體系、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都取得重大進展。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外開放進入新的階段。五年間,進出口貿易總額增長兩倍,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累計2740.8億美元。一批有競爭力的企業走向世界。
五年來,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實際增長58.3%和29.2%。城鎮新增就業4200萬人。住房、通信、汽車和服務消費大幅度增加。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加快發展。
五年來,社會主義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取得新進展。
這些輝煌成就,極大地增強了全國各族人民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奮勇前進的信心。
“十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中也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主要是:經濟結構不合理,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緩慢,能源資源消耗過大,環境污染加劇;就業矛盾比較突出;投資和消費的關係不協調;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繼續擴大;社會事業發展仍然滯後。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努力加以解決。
(三)“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原則和主要目標
“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綜合分析各種因素,未來五年國際環境總體上對我國發展有利,但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比較多;國內有許多有利條件,同時存在不少制約因素和困難。我們要抓住機遇,趨利避害,增強憂患意識,做好克服各種困難、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的充分準備,奮力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事業推向前進。
《綱要(草案)》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了中央《建議》提出的重要原則,這就是:必須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必須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必須加強和諧社會建設,必須不斷深化改革開放。貫徹這些原則,就要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切實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根據中央《建議》確定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綱要(草案)》提出了“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這些目標既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相銜接,又反映了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客觀要求。這裡,我僅就其中兩個方面的重要目標作簡要説明。
一是關於經濟增長速度問題。《綱要(草案)》提出,今後五年國內生産總值年均增長7.5%,這是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根據需要和可能提出的。按照新近公佈的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和2005年經濟增長實際結果,“十五”期間國內生産總值增長速度比原來預計的高一些,“十一五”年均增長7.5%,將會超過中央《建議》提出的2010年人均國內生産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的要求。這個目標是積極的,經過努力是可以實現的。還需要指出,這個目標是建立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基礎上的。在實際執行中,各地要處理好速度和結構、效益的關係,不要片面追求和盲目攀比速度。歷史經驗和現實情況表明,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至關重要。
二是關於節能和環保問題。《綱要(草案)》提出了“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等目標。這是針對資源環境壓力日益加大的突出問題提出來的,體現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是現實和長遠利益的需要,具有明確的政策導向。儘管實現這一目標的難度很大,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