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的誕生
1948年2月21日,中共中央致電各戰略區,徵求對設計全軍統一的軍旗、軍徽、帽花和臂章的意見,提出在我軍更大規模地進行外線作戰、發展新區的情況下,已有必要對此作一正式規定。電報發出後,軍委直屬機關、各野戰軍和各軍區都積極參加了軍旗、軍徽樣式的設計工作。經過一年多的徵集和篩選,1949年3月13日,中共七屆 二中全會通過了由毛澤東起草的《關於軍旗的決議》,明確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應為紅地,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5月下旬,毛澤東、周恩來等又審定了軍徽的樣式。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的樣式為長方形,橫直為5:4,紅地,靠旗桿上方綴金黃色五角星和“八一”兩字,故亦稱“八一軍旗”。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為鑲有金黃色邊的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故亦稱“八一軍徽”。
1949年5月底,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向全軍頒發軍旗、軍徽的樣式700份,要求各野戰軍、各軍區遵式制發各所屬部隊,並定於6月15日全軍正式開始啟用。1949年6月15日,在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開幕的當天,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佈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樣式》的命令。同日,新華社發表《把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插遍全中國》的短評,指出:“軍旗和軍徽上都綴著一顆金黃色的明星,綴著‘八一’兩個字。這表示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從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誕生以來,已經用燦爛的星光照耀著中國”。“人們看到人民解放軍的軍旗和軍徽,就會想到它所走過的曲折的道路,想到人民革命力量必然獲得最後勝利的真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和軍徽,不但是人民解放軍的標誌,也是我們的人民民主的新國家的重要象徵。因此,全國的人民和全國的人民解放軍都必須一致保衛它的尊嚴,要像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來愛護它們。”根據規定,凡中國人民解放軍團以上單位均授軍旗一面,各級旗幅規格不一。從1949年6月15日開始,各部隊利用作戰間隙舉行了隆重的“授旗儀式”。從此,中國人民解放軍高舉著“八一”軍旗,腳踏著祖國的大地,背負著民族的希望,更加勇猛地向全國進軍,並在進軍的凱歌聲中迎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