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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3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綜合

    六一兒童節的由來

    兒童節,也叫“六一國際兒童節”,每年的6月1日舉行,是全世界少年兒童的共同節日。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1942年6月,德國法西斯槍殺了捷克利迪策村16歲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嬰兒,並把婦女和90名兒童押往集中營。村裏的房舍、建築物均被燒燬,好端端的一個村莊就這樣被德國法西斯給毀了。為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戰爭中死難的兒童,反對帝國主義戰爭販子虐殺和毒害兒童,保障兒童權利;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中國和各國代表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執委會正式決定每年6月1日為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即國際兒童節。

    在此以前,世界上的許多國家就有兒童節。1925年,國際兒童幸福促進會倡議建立兒童紀念日,英國、美國、日本等國積極響應,先後建立了自己國家的兒童節,英國規定每年的7月14日為兒童節,美國規定5月1日為兒童節。日本的兒童節很特殊,分男女兒童節,男兒童節5月5日、女兒童節3月3日。我國在 1931年也曾經規定4月4日為中國兒童節。

    自從1949年確立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以後,世界各國紛紛廢除原來的兒童節,而統一為“六一國際兒童節”。我國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佈:以“六一國際兒童節”代替原來的“四四兒童節”,並規定少年兒童放假一天。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于1949年12月23日作出決定,規定6月1日為新中國的兒童節,同時宣佈廢除舊政府1931年起實行的4月4日為兒童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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