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18日至19日在杭州舉行第八次會議,為明年1月舉行的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做準備。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趙洪祝主持會議。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呂祖善列席會議。
會議依法決定了浙江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列席人員,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討論了省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稿。四個工作報告修改後將印發省人大代表徵求意見。
會議經表決,決定任命龔正為浙江省副省長,決定免去鍾山浙江省副省長職務。會議經表決,決定接受王松林辭去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備案。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項,批准了《寧波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和《寧波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
趙洪祝在閉會前講話中指出,2008年,是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開局之年,在我們黨和國家發展進程中也是很不尋常、很不平凡的一年。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確領導下,浙江的形勢跟全國一樣,經過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積極應對,克難攻堅,順利實現了全省經濟的平穩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作為省級國家權力機關,省人大常委會認真落實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認真開展立法、監督等各項工作,努力推進我省民主法制建設,為全省發展大局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趙洪祝指出,一年來,本屆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實現了良好開局,始終把握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推進法治的工作著力點,始終堅持突出重點、創新方法、講求實效的工作思路,始終弘揚加強學習、深入調研、敢講真話的工作作風,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趙洪祝強調,貫徹落實好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的部署,開好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省人大機關和有關方面精心組織,齊心協力,為確保大會順利召開而努力。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永明、徐宏俊、劉奇、程渭山、張家盟和秘書長姚民聲出席會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等列席會議。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08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龔正為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二、決定免去鍾山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08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陸永棣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
二、任命張勤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
三、任命潘華山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四、任命陳裕琨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五、任命俞曉輝、楊靈方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六、任命陳增寶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七、任命陳建勳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
八、任命馮旭峰、呂敏淑、葛宏偉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九、免去陸永棣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十、免去俞曉輝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十一、免去潘華山、楊靈方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十二、免去張勤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十三、免去鄧國華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08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裘子牛、王興法的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王松林
請求辭去省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決定
(2008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的有關規定,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王松林辭去省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