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29日電(記者胡錦武)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28日召開第十四次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有關規定,決定免去宋晨光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提請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備案確認,同時決定撤銷其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