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決定:汪洋同志不再兼任廣東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胡春華同志兼任廣東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兼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君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