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國土資源局徵地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書
亳國土資安置告〔2012〕第17號
譙城區十河鎮王合拉村民委員會:
因項目建設需要,擬徵收農民集體土地,現將有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省道S307亳州至渦陽段改建工程項目(南部新區段1)
二、擬徵土地位置(四至範圍)
該項目位於譙城區十河鎮王合拉村民委員會,其用地範圍 分兩段,其中,南北段:北鄰廣連溝 ,東鄰王合拉土地 , 西鄰王合拉土地;東西段:北鄰亳州市垃圾處理廠 、王合拉土地,東鄰宋湯河,南鄰亳州市垃圾處理廠、王合拉土地 。
三、被徵地村、組擬徵土地面積
徵收譙城區十河鎮王合拉村民委員會土地65.0295畝,耕地58.599畝,林地2.256畝,其他農用地4.1745畝 。
各村組被徵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實地勘測定界結果為準。
四、徵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初步按下表確定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擬定《徵收土地方案》上報審批。
(二)青苗、附著物補償標準
青苗、附屬物的補償標準,按譙政〔2009〕163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五、被徵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初步安置辦法
1、貨幣安置辦法。
2、養老保險安置:按照亳政〔2008〕64號文件執行,落實社保資金137.6457萬元,其中從國有土地收益中計提108.3825 萬元,使用土地補償費29.2632萬元。
六、本告知書下發後,在擬徵地上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地實施時一律不予補償。
七、本告知書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送達被徵地農戶。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以上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辦法,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在5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國土資源局聽證申請,逾期視為放棄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