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莊市) 山西省(太原市)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遼寧省(瀋陽市) 吉林省(長春市)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上海市 江蘇省(南京市) 浙江省(杭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 福建省(福州市) 江西省(南昌市) 山東省(濟南市)
河南省(鄭州市) 湖北省(武漢市) 湖南省(長沙市) 廣東省(廣州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海南省(海口市)
四川省(成都市) 貴州省(貴陽市) 雲南省(昆明市)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陜西省(西安市) 甘肅省(蘭州市) 青海省(西寧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台灣省
一九九四年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
河北省:
1.撤銷豐南縣,設立豐南市。(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復民行批[1994]49號)
2.撤銷獲鹿縣,設立鹿泉市。(國務院1994年5月18日批准)
3.撤銷深縣,設立深州市。(民政部1994年7月4日批復民行批[1994]96號)
4.(1)保定地區和保定市合併,組建新的地級保定市。(2)新設立的保定市轄原保定地區的阜平縣、唐縣、淶源縣、易縣、順平縣、徐水縣、高陽縣、望都縣、曲陽縣、博野縣、淶水縣、定興縣、容城縣、安新縣、蠡縣、雄縣和保定市的滿城縣、清苑縣及南市區、北市區、新市區。原保定地區的涿州市、定州市、安國市、高碑店市由河北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12月17日批復國函[1994]133號)
山西省:
1.撤銷永濟縣,設立永濟市。(民政部1994年1月12日批復民行批[1994]4號)
2.撤銷河津縣,設立河津市。(民政部1994年1月12日批復民行批[1994]5號)
3.撤銷潞城縣,設立潞城市。(民政部1994年4月26日批復民行批[1994]61號)
內蒙古自治區:
1.撤銷額爾古納左旗,設立根河市。(民政部1994年4月28日批復民行批[1994]65號)
2.撤銷額爾古納右旗,設立額爾古納市。(民政部1994年7月13日批復民行批[1994]111號)
遼寧省:
1.撤銷鳳城滿族自治縣,設立鳳城市。(民政部1994年3月8日批復民行批[1994]41號)
2.錦西市更名為葫蘆島市,葫蘆島區更名為龍港區;葫蘆島市人民政府駐龍港區龍灣大街。(國務院1994年9月20日批復國函[1994]97號)
吉林省:
1.將渾江市更名為白山市。(國務院1994年1月31日批復國函[1994]8號)
2.撤銷德惠縣,設立德惠市。(民政部1994年7月6日批復民行批[1994]97號)
江蘇省:
1.撤銷江都縣,設立江都市。(民政部1994年4月26日批復民行批[1994]62號)
2.撤銷海門縣,設立海門市。(民政部1994年4月26日批復民行批[1994]63號)
3.撤銷揚中縣,設立揚中市。(民政部1994年5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81號)
4.撤銷泰縣,設立姜堰市。(民政部1994年7月17日批復民行批[1994]114號)
浙江省:
1.撤銷富陽縣,設立富陽市。(民政部1994年1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6號)
2.撤銷溫嶺縣,設立溫嶺市。(民政部1994年2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30號)
3.撤銷余杭縣,設立余杭市。(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復民行批[1994]50號)
4.(1)撤銷台州地區和縣級椒江市、黃岩市,設立台州市(地級),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椒江區。(2)台州市新設椒江區、黃岩區、路橋區。椒江區轄原原椒江市的海門、白雲、葭沚3個街道辦事處,東山、洪家、三甲、下陳、前所、章安、大陳7個鎮和黃礁鄉,區人民政府駐青年路。黃岩區轄原黃岩市的城關、寧溪、頭陀、北洋、焦坑、江口、新前、院橋8個鎮和上鄭、富山、嶼頭、上垟、平田、茅畬、高橋、沙埠8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城關鎮縣前街。路橋區轄原黃岩市的路橋、恫嶼、峰江、新橋、橫街、下樑、金清、篷街8個鎮和螺洋、黃瑯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路橋鎮賣芝橋路。(3)台州市轄原台州地區的玉環縣、三門縣、天臺縣、仙居縣和新設的椒江區、黃岩區、路橋區。原台州地區的溫嶺市、臨海市由浙江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8月22日批復國函[1994]86號)
安徽省:
撤銷嘉山縣,設立明光市。(民政部1994年5月31日批復民行批[1994]87號)
福建省:
1.撤銷長樂縣,設立長樂市。(民政部1994年2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28號)
2.撤銷建陽縣,設立建陽市。(民政部1994年3月4日批復民行批[1994]40號)
3.(1)撤銷南平地區和縣級南平市,設立地級南平市,市人民政府駐八一路。(2)南平市新設延平區,以原南平市為其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府前路。(3)南平市轄原南平地區的順昌縣、浦城縣、光澤縣、松溪縣、政和縣和新設的延平區。原南平地區的邵武市、武夷山、建甌市、建陽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9月5日批復國函[1994]94號)
江西省:
1.撤銷瑞金縣,設立瑞金市。(民政部1994年5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83號)
2.峽江縣人民政府駐城由巴邱鎮遷至水邊鎮。(民政部1994年10月22日批復民行批[1994]141號)
山東省:
1.撤銷安丘縣,設立安丘市。(民政部1994年1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7號)
2.青島市撤銷台東區、滄口區,設立李滄區、城陽區。(國務院1994年4月23日批復國函[1994]32號)
(1)撤銷台東區,其行政區域併入市北區。將四方區的吳家村、錯埠嶺2個街道辦事處,嶗山區李村鎮的楊家群、河馬石、夾嶺溝、曲家庵子4個村和中韓鎮的7號線以西的區域劃歸市北區。市北區人民政府移駐原台東區人民政府駐地。(2)撤銷青島市滄口區,設立李滄區。將原滄口區的四流中路、振華路、曉翁村、四流莊、永安路、營子、板橋坊、樓山後8個街道辦事處和樓山鄉、嶗山區李村鎮張村河以北的區域劃歸李滄區。區人民政府駐李村鎮。(3)設立城陽區,將嶗山區的城陽、惜福、夏莊、流亭、棘洪灘、上馬、紅島、河套8個鎮劃歸城陽區。區人民政府駐城陽鎮。(4)將原滄口區的水清溝、開平路、鹽灘、鄭州路、洛陽路5個街道辦事處,嶗山區李村鎮的河套、後臺、小水清溝、河西、華光、大山、小河西、保兒、保兒西山、雙山10個村劃歸四方區。(5)經上述調整,嶗山區轄中韓、沙子口、北宅、王哥莊4個鎮。區人民政府駐地由李村鎮遷至中韓鎮。
3.撤銷高密縣,設立高密市。(民政部1994年5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82號)
4.設立濰坊市奎文區(縣級)。將濰城區白浪河以東的東關、東園、院校、新城4個街道辦事處,大虞、二十里堡、梨園3個鎮和軍埠口鎮的劉家沙窩、李家沙窩、南家、郭家、呂家、高家澗頭院、武家澗頭院7個村,寒亭區郭家官莊鎮的李家朱茂、杜家朱茂、玄家朱茂、辛莊、王家譚裏、小南譚、西金馬、東金蔴8個村劃歸奎文區,區人民政府駐勝利東路。(國務院1994年5月23日批復國函[1994]35號)
5.撤銷昌邑縣,設立昌邑市。(民政部1994年6月10日批復民行批[1994]92號)
6.撤銷牟平縣,設立煙臺市牟平區、萊山區。(國務院1994年9月29日批復國函[1994]69號)
(1)牟平區轄原牟平縣的寧海、養馬島、姜格莊、觀水、水道、高陵、武寧、大窯、龍泉、莒格莊、院格莊、玉林店、埠西頭13個鎮和王格莊、劉家夼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寧海鎮;(2)萊山區轄原牟平縣的萊山鎮、解甲莊鎮和芝罘區的初家鎮,區人民政府駐初家鎮。
7.(1)撤銷德州地區和縣級德州市,設立地級德州市,市人民政府駐原德州地區行署駐地。(2)德州市設立德城區,以原縣級德州市的行政區域為其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原縣級德州市人民政府駐地。(3)德州市轄原德州地區的陵縣、寧津縣、慶雲縣、臨邑縣、齊河縣、平原縣、夏津縣、武城縣和新設立的德城區。原德州地區的樂陵市、禹城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12月17日批復國函[1994]132號)
8.(1)撤銷臨沂地區和縣級臨沂市,設立地級臨沂市,市人民政府駐原臨沂地區行署駐地。(2)臨沂市新設裏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蘭山區轄蘭山、金雀山、銀雀山3個街道辦事處和白沙埠、義堂、大嶺3個鎮及李官、半程、棗溝頭、南坊、朱保、馬廠湖6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原縣級臨沂市人民政府駐地。羅莊區轄羅莊、付莊、盛莊、冊山4個鎮和程莊、岑石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羅莊鎮。河東區轄九曲、相公、湯頭3個鎮和芝麻墩、梅埠、重溝、黑墩、湯河、鄭旺、太平、八湖、劉店子9個鄉,區人民政府駐九曲鎮。(3)臨沂市轄原臨沂地區的沂南縣、郯城縣、沂水縣、蒼山縣、費縣、平邑縣、莒南縣、蒙陰縣、臨沭縣和新設立的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國務院1994年12月17日批復國函[1994]131號)
河南省:
1.撤銷林縣,設立林州市。(民政部1994年1月24日批復民行批[1994]25號)
2.撤銷密縣,設立新密市。(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復民行批[1994]51號)
3.撤銷滎陽縣,設立滎陽市。(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復民行批[1994]52號)
4.撤銷新鄭縣,設立新鄭市。(民政部1994年5月16日批復民行批[1994]79號)
5.撤銷登封縣,設立登封市。(民政部1994年5月30日批復民行批[1994]85號)
6.(1)撤銷南陽地區、縣級南陽市、南陽縣,設立地級南陽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中州路。(2)南陽市新設宛城區和臥龍區。宛城區轄原南陽市的新華、東關2個街道辦事處和環城鄉,原南陽縣的白河、瓦店、官莊3個鎮和新店、紅泥灣、高廟、茶庵、溧河、漢冢、黃家崗、金華8個鄉,區人民政府駐東關街道辦事處建設路;臥龍區轄原南陽市的梅溪街道辦事處和七一、靳崗、臥龍3個鄉,原南陽縣的蒲山、漳河、石橋3個鎮和小寨、潦河坡、謝莊、安皋、王村、青華、陸營、英莊8個鄉,區人民政府駐梅溪街道辦事處七一路。(3)南陽市轄原南陽地區的桐柏縣、方城縣、淅川縣、鎮平縣、唐河縣、南召縣、內鄉縣、新野縣、旗社縣、西峽縣和新設的宛城區、臥龍區。原南陽地區的鄧州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7月1日批復國函[1994]67號)
7.平頂山市郊區更名為湛河區。(民政部1994年8月10日批復民行批[1994]118號)
湖北省:
1.撤銷大冶縣,設立大冶市。(民政部1994年2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29號)
2.撤銷宜城縣,設立宜城市。(民政部1994年6月10日批復民行批[1994]93號)
3.撤銷鄖陽地區,與十堰市實行地、市合併,將原鄖陽地區的鄖縣、竹山縣、房縣、鄖西縣、竹溪縣劃歸十堰市管轄。原鄖陽地區的丹江口市由湖北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9月29日批復國函[1994]98號)
4.(1)撤銷荊州地區、沙市市、江陵縣,設立荊沙市(地級),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沙市區北京路。(2)荊沙市新設沙市區、荊州區和江陵區。沙市區轄原沙市市的解放路、崇文路、中山路、勝利路、朝陽路5個街道辦事處和立新、關沮、聯合、羅場4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路;荊州區轄原江陵縣的荊州、川店、馬山、李埠、彌市5個鎮和紀南、八嶺山2個,區人民政府駐荊州鎮;江陵區轄原江陵縣的郝穴、觀音垱、岑河、資市、灘橋、熊河、白馬寺、沙崗、普濟9個鎮和馬家寨、秦市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郝穴鎮。(3)荊沙市轄原荊州地區的松滋縣、公安縣、監利縣、京山縣和新設的沙市區、荊州區、江陵區。原荊州地區的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鐘祥市、石首市、洪湖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9月29日批復國函[1994]99號)
湖南省:
1.撤銷武岡縣,設立武岡市。(國務院1994年2月18日批准)
2.(1)銷益陽地區、益陽市和益陽縣,設立益陽市(地級)、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的赫山區桃花侖。(2)益陽市新設資陽區和赫山區。資陽區轄原益陽市的汽車路、大碼頭、城內、大水坪4個街道辦事處和新橋河、迎豐橋兩個鎮及長春、香鋪侖、李昌港、過鹿坪、楊林坳5個鄉,原益陽縣的沙頭鎮、茈湖口鎮、張家塞鄉,區人民政府駐原益陽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大碼頭街道辦事處。赫山區轄原益陽市的黃泥湖、金花湖兩個鄉和桃花侖、會龍山兩個街道辦事處,原益陽縣的赫山、衡龍橋、滄水鋪、歐江岔、泉交河、蘭溪、八字哨、泥江口、新市渡、謝林港10個鎮和提卡子、岳家橋、大泉、樊家廟、白石塘、槐奇嶺、珠波塘、上湖、牌口、張家塘、羊舞嶺、羊角、石筍、筆架山、濘湖、爛泥湖、千家洲、天成垸、鄧石橋19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原益陽縣人民政府所在地赫山鎮。(3)益陽市轄原衡水地區的南縣、桃江縣、安化縣和新設的資陽區、赫山區。原益陽地區的沅江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4月7日批復國函[1994]17號)
3.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國務院1994年4月4日批復國函[1994]25號)
4.酃縣更名為炎陵縣。(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復民行批[1994]55號)
5.(1)撤銷郴州地區、縣級郴州市和郴縣,設立郴州市(地級),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北湖區人民東路。(2)郴州市新設北湖區和蘇仙區。北湖區轄原郴州市的人民路、北湖、下湄橋3個街道辦事處和郴江、市郊、安和3個鄉,原郴縣的華塘鎮和魯塘、同和、保和、小溪、南溪、芙蓉、大塘、月峰、永春、江口10個鄉,區人民政府駐人民西路。蘇仙區轄原郴州市的蘇仙、南塔2個街道辦事處和許家洞鎮,原郴縣的棲鳳渡、白露塘、硚口、良田4個鎮新和五里碑、馬頭嶺、塘溪、大奎上、坳上、廖家灣、崗腳、鄧家塘、太坪、荷葉坪、廖王坪11個鄉,區人民政府駐桔井路。(3)郴州市轄原郴州地區的桂陽縣、宜章縣、永興縣、嘉禾縣、臨武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和新設立的北湖區、蘇仙區。原郴州地區的資興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12月17日批復國函[1994]136號)
廣東省:
1.撤銷英德縣,設立英德市。(民政部1994年1月12日批復民行批[1994]3號)
2.撤銷恩平縣,設立恩平市。(民政部1994年2月28日批復民行批[1994]33號)
3.撤銷從化縣,設立從化市。(民政部1994年3月26日批復民行批[1994]48號)
4.(1)調整肇慶市行政區劃,將雲浮市升格為地級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的雲城區。(2)雲浮市新設雲城區,雲城區轄雲城、高峰、河口、六都、安塘5個街道辦事處和腰古、恩勞、都騎、楊柳、南盛、(石達)石、茶洞、托洞、富林、鎮安、白石、高村12個鎮,區人民政府駐雲城街道辦事處。(3)將肇慶市的新興縣、鬱南縣劃歸雲浮市管轄。羅定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4月5日批復國函[1994]24號)
5.撤銷澄海縣,設立澄海市。(民政部1994年4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56號)
6.撤銷高明縣,設立高明市。(民政部1994年4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57號)
7.撤銷連縣,設立連州市。(民政部1994年4月22日批復民行批[1994]59號)
8. 設立汕頭市河浦區,以潮陽市的河浦鎮為其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紅岐。(國務院1994年4月25日批復國函[1994]35號)
9.撤銷海康縣,設立雷州市。(民政部1994年4月26日批復民行批[1994]64號)
10.撤銷樂昌縣,設立樂昌市。(民政部1994年4月28日批復民行批[1994]66號)
11.撤銷陽春縣,設立陽春市。(民政部1994年5月5日批復民行批[1994]67號)
12.撤銷惠陽縣,設立惠陽市。(民政部1994年5月6日批復民行批[1994]68號)
13.撤銷吳川縣,設立吳川市。(民政部1994年5月26日批復民行批[1994]84號)
14.撤銷興寧縣,設立興寧市。(民政部1994年6月6日批復民行批[1994]89號)
15.撤銷化州縣,設立化州市。(民政部1994年7月4日批復民行批[1994]95號)
16. 江門市城區更名為江海區,郊區更名為蓬江區。(民政部1994年8月10日批復民行批[1994]119號)
17. 湛江市郊區更名為麻章區。(國務院1994年10月10日批准)
廣西壯族自治區:
1.撤銷北流縣,設立北流市。(民政部1994年4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60號)
2.撤銷桂平縣,設立桂平市。(民政部1994年5月18日批復民行批[1994]80號)
3.(1)撤銷欽州地區、欽州市,設立地級欽州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興路。(2)欽州市新設欽北區、欽南區。欽南區轄欽州、沙埠、康熙嶺、尖山、久隆、黃屋屯、東場、犀牛腳、大番坡、龍門港13個鎮,區人民政府駐欽州鎮;欽北區轄新棠、板城、小董、大垌、長灘、那蒙、大寺、貴臺、大直、青塘、平吉11個鎮和那香鄉,區人民政府駐欽州灣大道。(3)欽州市轄原欽州地區的浦北縣、靈山縣和新設的欽北區、欽南區。(國務院1994年6月28日批復國函[1994]62號)
4.撤銷北海市郊區,設立銀海區。北海市新設鐵山港區。(國務院1994年12月17日批復國函[1994]137號)
(1)撤銷北海市郊區,設立銀海區。銀海區轄從合浦縣劃入的福成鎮,原郊區的僑港鎮、鹹田鎮、高德鎮、西塘鎮,海城區的大墩海、南(氵萬)、新村3個居委會,區人民政府駐明珠大道。(2)新設立鐵山港區。鐵山港區轄從合浦縣劃入的南康鎮、營盤鎮,區人民政府駐南康鎮。(3)擴大海城區的行政區域,將原郊區的潿洲鎮(含斜陽島)、高德鎮的馬欄、軍屯、開江、垌尾、翁山、赤西、高農8個村公所和第一、第二、沙腳、嶺底、廟山5個居委會及平陽村公所的螺殼村、龍溝蘆村,西塘鎮的西塘、西邊垌、驛馬3個村公所劃歸海城區管轄,區人民政府駐北部灣大道。
海南省:
撤銷瓊山縣,設立瓊山市。(民政部1994年1月24日批復民行批[1994]26號)
四川省:
1.撤銷簡陽縣,設立簡陽市。(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復民行批[1994]53號)
2.撤銷南川縣,設立南川市。(民政部1994年4月5日批復民行批[1994]54號)
3.撤銷邛崍縣,設立邛崍市。(民政部1994年6月6日批復民行批[1994]88號)
4.撤銷崇慶縣,設立崇州市。(民政部1994年6月10日批復民行批[1994]91號)
5.重慶市市中區更名為渝中區。撤銷江北縣、巴縣,設立重慶市渝北區、巴南區。(國務院1994年12月17日批復國函[1994]138號)
(1)擴大重慶市市中區、江北區、南岸區、沙坪地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的行政區域,市中區更名為渝中區。渝中區轄原市中區的七星崗、較場口、解放碑、朝天門、望龍門、南紀門、菜園壩、兩路口、王家坡、上清寺、大溪溝11個街道辦事處和從沙坪壩區劃入的大坪、化龍橋2個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駐和平路。江北區轄華新、石馬河、大石壩、觀音橋、五里店、寸灘、江北城7個街道辦事處和唐家沱鎮,從南岸區劃入的郭家沱街道辦事處,從江北縣劃入的魚嘴鎮、復盛鎮、五寶鄉。區人民政府駐華新街南岸區轄南坪、龍門浩、海棠溪、玄壇廟、彈子石、大佛段、銅元局、花園路8個街道辦事處和南坪、南山、峽口、涂山、雞冠石、黃桷椏6個鎮,從巴縣劃入長生橋、迎龍、廣陽3個鎮。區人民政府駐南坪萬壽橋沙坪壩區轄小龍坎、沙坪壩、磁器口、井口、廖家溪、石井坡、童家橋、渝碚路、天星橋、土塆、新橋、山洞、歌樂山13個街道辦事處和覃家崗、歌樂山、井口3個鎮,從巴縣劃入陳家橋、曾家、西水、土主、青木關、鳳凰、回龍壩8個鎮和中梁鄉。區人民政府駐小龍坎,大渡口區轄新山村、躍進村、九宮廟3個街道辦事處,從九龍坡區劃入茄子溪街道辦事處和八橋、勝利2個鎮,從巴縣劃入跳蹬鎮。區人民政府駐新山村。九龍坡區轄楊家坪、謝家塆、石坪橋、黃桷枰、中梁山5個街道辦事處和就龍、華岩、2個鎮,從沙坪壩區劃入石橋鋪街道辦事處、石橋鎮,從巴縣劃入西彭、銅罐驛、陶家、白市驛、巴福、走馬、金鳳、含谷8個鎮和石板鄉。區人民政府駐楊家坪。北碚區轄天生、朝陽2個街道辦事處和歇馬、龍鳳橋、天府、童家溪、澄江、蔡家崗、東陽、北溫泉、施家梁9個鎮,從江北縣劃入水土、復興、靜關、柳蔭、三聖、偏岩6個鎮和皮家山、石壩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碚峽中路。
(2)撤銷江北縣、巴縣,設立渝北區、巴南區。渝北區轄原江北縣的兩路、沙坪、回興、石坪、龍溪、人和、大竹林、禮嘉、鴛鴦、木耳、王家、興隆、茨竹、大塆、中河、龍興、洛磧、石船、麻柳沱、統景、大盛21個鎮和古路、高嘴、水慶、石鞋、華秦、天堡寨、舒家、關興、張關、明月、龍安、白岩、黃印、悅來14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兩路鎮。巴南區轄原巴縣的魚洞、鹿角、惠民、木洞、青山、豐盛、雙河口、麻柳嘴、二聖、五布、東泉、姜家、天星寺、天賜、接龍、小觀、花石、石龍、石灘、一品、安瀾、跳石、聖燈山、百節、界石、南彭、公平27個鎮和清溪、清和、白鶴塘、涼水、雙新、和平橋、龍崗、陳家、仁流、南龍、忠興、石崗12個鄉,從九龍坡區劃入李家沱、土橋2個街道辦事處和花溪、南泉2個鎮。區人民政府駐魚洞鎮。
雲南省:
撤銷宣威縣,設立宣威市。(國務院1994年2月18日批准)
陜西省:
(1)撤銷渭南地區和縣級渭南市,設立地級渭南市,市人民政府駐東風街83號。(2)渭南市新設臨渭區,以原渭南市的行政區域為臨渭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前進路。(3)渭南市轄原渭南地區的華縣、潼關縣、大荔縣、合陽縣、澄城縣、蒲城縣、白水縣、富平縣和新設立的臨渭區。原渭南地區的韓城市、華陰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4年12月17日批復國函[1994]136號)
一九九四年全國行政區劃統計表
(截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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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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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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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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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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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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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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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直 轄 市
23 省
5 自 治 區
合 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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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地 區
30 自治州
8 盟
合 計: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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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 縣
119 自治縣
49 旗
3 自治旗
3 特 區
1 林 區
合 計: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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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地級市
413 縣級市
合 計: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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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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