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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二、波瀾壯闊的西藏民主改革

    實行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是人類社會進步發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人民民主革命的重要任務,更是西藏社會發展的唯一齣路和廣大西藏人民的迫切願望。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廢除了極端腐朽、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度,完成了西藏曆史上劃時代的偉大變革,深刻地改變了西藏人民的命運。

    1949年,在中國人民解放戰爭取得決定性勝利的背景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北平、湖南、雲南、新疆、西康等省市在此前後相繼以和平方式實現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據西藏的實際情況,決定對西藏也採取和平解放的方針,並於1950年1月正式通知西藏地方當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談判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2月,十四世達賴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晉美為首席全權代表,凱墨·索安旺堆、土丹旦達、土登列門和桑頗·登增頓珠等四人為代表,赴北京全權處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談判事宜。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十七條協議》,西藏實現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擺脫了帝國主義侵略勢力的羈絆,打破了西藏社會長期封閉、停滯的局面,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發展進步創造了條件。

    《十七條協議》得到西藏各族人民的贊成和擁護。1951年9月26日至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開有全體僧俗官員、三大寺代表參加的大會,對《十七條協議》進行專門討論,認為該協議“對於達賴之宏業,西藏之佛法、政治、經濟諸方面,大有裨益,無與倫比,理當遵照執行”。十四世達賴喇嘛于10月24日致電毛澤東主席,表示“雙方代表在友好基礎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並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1954年,十四世達賴、十世班禪聯袂赴北京參加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分別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十四世達賴喇嘛在會上發言,充分肯定三年多來執行《十七條協議》取得的成績,對民族區域自治的原則和規定表示熱烈擁護。1956年4月22日,十四世達賴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他在籌委會成立大會上致詞時再次肯定《十七條協議》使西藏人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權利,開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改革西藏社會制度是貫徹執行《十七條協議》的應有之義。《十七條協議》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西藏和平解放後,西藏廣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西藏許多上中層的開明人士也認識到,如不改革舊制度,西藏民族斷無繁榮昌盛的可能。但是,考慮到西藏曆史和現實的特殊情況,中央人民政府對西藏社會制度的改革採取了十分慎重的態度和極為寬容的政策,耐心勸説和等待西藏地方上層統治集團主動進行改革,並給他們以充分的時間。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根據西藏實際,又作出“六年不改”的決定,等待西藏上層的覺悟。1957年1月,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訪問印度期間向達賴、班禪及隨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員轉交了毛澤東主席的信,傳達了中央的決定,強調六年不改,六年之後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根據那時的情況和條件決定。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進一步明確指出:“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條協議,社會制度的改革必須實行,但是何時實行,要待西藏大多數人民群眾和領袖人物認為可行的時候,才能作出決定,不能性急。現在已決定在第二個五年計劃(1958-1962年)期間不進行改革。在第三個五年計劃(1963-1967年)期內是否進行改革,要到那時看情況才能決定。”可以説,中央人民政府對西藏上層統治集團仁至義盡,作出了最大讓步。

    但是,西藏上層統治集團中的一些人為維護農奴主階級的既得利益和特權,根本反對改革,企圖永遠保持封建農奴制。他們蓄意違背和破壞《十七條協議》,變本加厲地策劃了一系列分裂祖國的活動,直至發動武裝叛亂。1952年三四月間,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魯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組織“人民會議”在拉薩騷亂鬧事,公開反對《十七條協議》,要求人民解放軍“撤出西藏”。1955年5月,十四世達賴由內地返藏途經四川省,隨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噶倫索康、達賴副經師赤江藉口佛事活動,分別走北路經甘孜、德格,走南路經鄉城、理塘,沿途會見當地土司和寺院住持,策動武力對抗民主改革。西藏“人民會議”領導人阿樂群則一行5人以迎接達賴回藏為名,專程赴西康省雅安、康定等地,協同赤江,與理塘寺住持、反動頭人及長期潛伏在理塘寺的國民黨特務歃血盟誓,組織策劃武裝叛亂。1957年,洛桑三旦(達賴的三哥)授意昌都江達宗頭人齊美貢布按“達賴的指令”,糾合叛亂武裝發動局部叛亂。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倫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崗”叛亂組織,稍後又成立號稱“衛教軍”的叛亂武裝,公開打出“西藏獨立”和反對改革的口號,叛亂活動愈演愈烈。武裝叛亂分子竄擾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區,破壞交通,襲擊中央派駐當地的機關、部隊,到處搶掠財物,殺戮幹部,殘害人民,姦淫婦女。

    對此,中央人民政府一再嚴正責成西藏地方政府負責懲辦叛亂分子,維護社會治安。但是,西藏上層反動集團錯誤判斷形勢,把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忍讓看作是軟弱可欺。他們宣稱:“九年來,漢人動也不敢動我們最美妙最神聖的制度;我們打他們,他們只有招架之功,並無還手之力;只要我們從外地調一大批武裝到拉薩,一打漢人準跑;如果不跑,我們就把達賴佛爺逼往山南,聚集力量,舉行反攻,奪回拉薩;最後不行,就跑印度”。

    在國外反華勢力的支持下,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層反動集團在拉薩經過精心策劃,挑起了全面武裝叛亂。2月7日,十四世達賴喇嘛主動向西藏軍區副司令員鄧少東等提出:“聽説西藏軍區文工團在內地學習回來後演出的節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請你們給安排一下。”鄧少東等當即表示歡迎,並請達賴確定演出時間、地點,同時將達賴的這一願望告訴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索康等噶倫和達賴的副官長帕拉·土登為登等人。3月8日,達賴確定3月10日下午3時到西藏軍區禮堂看演出。3月9日晚,拉薩米本(管理拉薩老城區治安的官員,相當於現在拉薩市城關區公安局長)卻煽動市民説:達賴喇嘛明天要去軍區赴宴、看戲,漢人準備了飛機,要把達賴喇嘛劫往北京;每家都要派人到達賴喇嘛駐地羅布林卡請願,請求他不要去軍區看戲。次日晨,叛亂分子脅迫2000多人去羅布林卡,散佈“軍區要毒死達賴喇嘛”的謠言,呼喊“西藏獨立”、“趕走漢人”的口號。叛亂分子還打傷西藏地方政府卸任噶倫、時任西藏軍區副司令員的桑頗·才旺仁增,用石頭將愛國進步人士、自治區籌委會委員堪窮帕巴拉·索朗降措活活打死,並拴在馬尾上拖屍到市中心示眾。隨後,叛亂頭目連續召開所謂“人民代表會議”、“西藏獨立國人民會議”,公開撕毀《十七條協議》,宣佈“西藏獨立”,全面發動武裝叛亂。

    雖然羅布林卡受到叛亂分子控制,同達賴喇嘛的聯絡十分困難,中央駐西藏代理代表譚冠三仍設法通過愛國人士先後於3月10日、11日和15日給達賴喇嘛三封信。譚冠三在信中表示體諒達賴喇嘛的處境,關心他的安全,並指出叛亂分子猖獗地進行軍事挑釁,要求西藏地方政府立即予以制止。達賴喇嘛亦于3月11日、12日和16日先後給譚冠三復信三封。信中説:“反動的壞分子們正藉口保護我的安全而進行危害我的活動,對此我正設法平息。”“反動集團的違法行為,使我無限憂傷……以保護我的安全為名而製造的嚴重離間中央與地方關係的事件,我正盡一切可能設法處理。”在16日的信中,他還表示,已對地方政府官員等進行了“教育”和“嚴厲地指責”,並表示幾天后還可能到軍區去。但是,3月17日夜,達賴喇嘛與噶倫索康、柳霞、夏蘇等叛亂頭目一起逃離拉薩,前往叛亂武裝的“根據地”山南。叛亂失敗後,又逃往印度。

    達賴喇嘛離開拉薩後,叛亂分子調集約7000人,于3月20日淩晨向在拉薩的黨政軍機關發動全面進攻。人民解放軍駐拉薩部隊在忍無可忍、讓無可讓的情況下,于當日上午10時奉命進行反擊。在西藏各族人民的支持下,只有1000余人的解放軍,僅用兩天時間,便一舉殲滅了集結在拉薩地區的叛亂武裝,平息了拉薩的叛亂。之後,又繼續迅速平息了西藏其他地區的叛亂活動。

    正如毛澤東主席指出的:“達賴要叛亂的陰謀從1955年由北京回去後就開始了。1957年初他從印度回來,到1958年佈置了兩年。”1959年逃亡國外後,十四世達賴及其政治集團更是公然成立所謂“西藏流亡政府”,公開宣佈“西藏獨立”,重新組建叛亂武裝,在中國邊境進行多年的軍事襲擾,在國際上長期從事反華活動,在西藏和其他藏區策動多起騷亂事件,在分裂祖國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西藏的武裝叛亂,從一開始就得到國外反華勢力的支持。據西方某媒體1971年1月26日報道,1957年2月,某國情報機構在太平洋某島訓練了“四水六崗”叛亂分子。從1956年到1957年,該情報機構先後遴選了170多名叛亂分子到該國的“康巴遊擊隊員訓練基地”受訓。接受訓練後的數百名藏人被空投回西藏,隨身配備了手提機槍,脖子上還挂著裝有達賴相片的小金盒。該情報機構共訓練了2000名西藏人遊擊隊。1958年7月和1959年2月,該情報機構向“四水六崗”叛亂武裝進行了兩次武器空投,包括403支步槍、20挺輕機槍和60箱手榴彈,以及幾口袋印度盧比。1958年11月,該情報機構通過所謂“麥克馬洪線”以南印度佔領區,向山南叛軍運送了226馱武器裝備。次年1月,又通過尼泊爾運入40馱物資,經協噶爾運給山南叛亂武裝。該情報機構先後對康區叛軍進行了30多次空投,投下的物資多達250噸,包括近萬支M-1步槍、衝鋒槍等槍械以及輕便的57無後坐力炮和高射機槍。據另一西方媒體1999年8月16日的文章説:1957年至1960年,西方某國給西藏遊擊隊空投了400多噸物資。該國“每年在西藏行動中共花費資金高達170萬美元”。

    在達賴出逃途中,上述情報機構改裝一架飛機沿途空投物資,以無線電與叛亂武裝及附近各情報站聯絡,並將全部逃亡過程記錄在案。香港一媒體1974年2月11日的報道透露:據參與這次行動的人員説,達賴喇嘛離開他的首府是西方某情報機構策劃的。該國的間諜飛機曾飛入西藏數百英里,對達賴集團進行空中掩護,空投食品、地圖、收音機和金錢,還掃射中國的陣地,併為這次行動拍攝了影片。

    鋻於西藏上層反動統治集團已經完全走上叛國的道路,1959年3月28日,周恩來總理髮布國務院命令,決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地方政府職權,由十世班禪額爾德尼代理主任委員職務。與此同時,中央人民政府提出“邊平叛邊改革”的方針,領導西藏人民掀起了波瀾壯闊的民主改革運動,徹底摧毀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實現了百萬農奴和奴隸夢寐以求的當家作主的權利。

    ——廢除封建農奴制的壓迫和剝削,解放百萬農奴和奴隸。1959年中央政府下令平息西藏叛亂後,立即解散了壓迫西藏人民數百年的噶廈政權及其所屬的軍隊、法庭和監獄,廢止了舊西藏法典及其野蠻刑罰。緊接著,有計劃、有步驟地在農區開展了反對叛亂、反對烏拉差役制度、反對奴役和進行減租減息的“三反雙減”運動,在牧區開展了反叛亂、反烏拉、反奴役和牧工牧主兩利的“三反兩利”運動,在寺廟開展了反叛亂、反封建特權、反封建剝削和算政治迫害賬、算等級壓迫賬、算經濟剝削賬的“三反三算”運動,在城鎮開展了反叛亂、反封建制度、反封建剝削、反封建特權和減租減息的“四反雙減”運動,並分期分批地對邊境地區進行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農奴、奴隸對農奴主的人身依附關係,廢除了封建制度、封建剝削和封建特權,廢除了烏拉差役和高利貸債務。

    西藏百萬農奴和奴隸從此獲得翻身解放,成為國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他們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從此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遭受農奴主的政治壓迫、強迫勞動和非人待遇,不再遭受沉重的差稅和高利貸剝削。在民主改革中當選為西藏第一個農民協會主任的尼瑪次仁,曾經是西藏地方政府噶倫索康·旺青格勒溪卡的農奴。旺青格勒曾説:“尼瑪次仁是我的財産,我願意把他揉成團裝在口袋裏,隨我;我高興把他拉成條圍在腰上也由我。”民主改革後,尼瑪次仁説:“現在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再也不是誰的私人財産,活得心裏真敞亮。”次仁拉姆曾做過30多年的農奴,1959年民主改革以後,她在山南地區乃東縣結巴鄉組織了第一個“朗生互助組”,後來她擔任了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實行土地改革,廢除封建農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農奴和奴隸成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通過《關於廢除封建農奴主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決議》,決定對參加叛亂的農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産資料一律沒收,分配給農奴和奴隸;對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産資料由國家出錢贖買後,分配給農奴和奴隸。據統計,在民主改革中,國家共支付4500多萬元對1300多戶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和代理人的90萬畝土地和82萬多頭牲畜進行贖買。共沒收和贖買農奴主土地280多萬畝,分給20萬戶、80萬農奴和奴隸,農奴和奴隸人均分得土地3.5畝多。世代為奴的勞動人民站在屬於自己的土地上徹夜狂歡,他們歡呼:“達賴的太陽照在貴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陽照在我們窮人的身上。現在達賴的太陽下山了,我們的太陽升起來了。”

    西藏百萬農奴和奴隸第一次成為土地和其他生産資料的主人,煥發出了空前的生産和生活熱情,迅速改變了西藏的社會面貌和生活條件。據統計,土改基本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區的糧食總産比1959年增長12.6%,比土改前的1958年增長17.5%。牲畜存欄頭數1960年比1959年增長1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個供銷社、第一個農村信用社、第一所民辦小學、第一所夜校、第一個識字班、第一個電影放映隊、第一個醫療衛生機構。1959年底,拉薩市區建立居民委員會28個,先後安置8700多名貧苦遊民和乞丐就業,救濟8500多名生活困難的貧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殘者。1960年,納金水電站建成發電,拉薩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電燈。1959年至1960年兩年內,西藏建立起幾十個現代化小型工廠,培養了2萬多名藏族工人。90%的縣通了公路,公路全長達到1.25萬多公里。

    ——廢除政教合一制度,實行政教分離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對參加叛亂的寺廟的土地、耕畜等生産資料一律沒收,對沒有參加叛亂的寺廟的生産資料實行贖買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規定切實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和愛國守法的寺廟,保護人民有當僧尼的自由和僧尼還俗的自由,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不受干涉,保護有歷史意義的寺廟和文物古跡。另一方面,實行“政治統一,信教自由,政教分離”的方針,廢除寺廟在經濟、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權,廢除寺廟的封建佔有、封建剝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廟內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級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廟內的公共資金和財産實行民主管理,作為生産基金和供給寺內僧尼的生活與正常宗教活動之用;寺廟的僧尼按勞動力情況分得的土地,由寺廟管理委員會統一管理,組織生産;寺廟內收入不夠正當開支時,由政府予以補助。通過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廟均選出了管理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農奴制玷污了的東西,恢復了宗教的本來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為西藏實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礎。

    ——建立人民民主政權,保障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廢除封建農奴制度後,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權。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個鄉級政權、283個區級政權,78個縣(包括縣級區)和8個專區(市)建立了人民政權。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幹部達到1萬多人,其中鄉級幹部全是藏族,區級幹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幹部擔任了縣以上領導職務。4400多名翻身農奴和奴隸成長為基層幹部。1961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普選。昔日的農奴和奴隸破天荒第一次獲得當家作主的權利。百萬翻身農奴和奴隸穿著節日盛裝,手捧哈達,興高采烈地參加投票,以極大的政治熱情和高度負責的精神行使民主權利,選舉産生了基層各級權力機關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鄉縣選舉工作完成,有1359個鄉、鎮進行了基層選舉,有567個鄉、鎮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西藏約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農奴和奴隸為主的鄉人民政權,54個縣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會議,選出了正副縣長,建立了縣人民委員會。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成功召開,西藏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會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佔80%以上,西藏上層愛國人士和宗教界人士佔11%多,藏族代表中絕大多數是翻身農奴和奴隸。人民民主政權的建立為西藏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通過波瀾壯闊的民主改革,僅用了短短幾年的時間,就消滅了在西藏延續數個世紀的封建農奴制度,迅速蕩滌了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污泥濁水,使百萬農奴和奴隸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獲得了解放,使西藏社會的面貌煥然一新,開創了西藏發展的新紀元。這是西藏社會進步和人權發展史上劃時代的重大變革,為西藏社會的跨越式發展確立了嶄新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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