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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開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1日   來源:統計局網站

    一、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

    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之前的30年裏,我國經濟基礎薄弱,物質生産匱乏,經濟建設資金短缺,與世界經濟交往的範圍狹窄。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的混亂時期,中國進入了“閉關鎖國”狀態,國民經濟走到了崩潰的邊緣。雖然20世紀70年代初,隨著中美、中日建交,西方國家紛紛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係,我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也得到了恢復,新中國與世界的文化、經濟交流有所發展,但真正意義上的對外開放仍未開始。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改革開放、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決策。以此為標誌,我國開始了對外開放的歷史轉變,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

    (一)對外開放從局部地區向全國逐步推進,全方位的區域開放格局基本形成

    對外開放經過先試驗後推廣,逐步形成了從建立經濟特區到開放沿海、沿江、沿邊、內陸地區的分步驟、多層次、逐步開放的格局。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省委和福建省委關於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兩個報告,決定對廣東、福建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給以更多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兩省的優越條件,擴大對外貿易。1980年,中央決定設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經濟特區,成為我國對外開放的先導示範基地,標誌著中國對外開放航船正式揚帆起程。

    1984 年,開放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14 個沿海港口城市。1985 年,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開闢為沿海經濟開放區。1988年初,又將遼東半島和山東半島全部對外開放;同年4月,設立海南省,並興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海南經濟特區。1990 年,開發開放上海浦東,實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政策。

    20世紀90年代以後,對外開放加速向縱深推進,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延伸,全方位的區域開放格局基本形成。1991 年,開放滿洲裏、丹東、綏芬河、琿春4 個北部口岸。1992 年,開放重慶、岳陽、武漢、九江、蕪湖5 個沿江城市和三峽庫區;同時,開放哈爾濱、長春、呼和浩特、石家莊4 個邊境和沿海地區省會城市;開放黑河、二連浩特、伊寧、塔城、博樂、瑞麗、畹町、河口、憑祥、興東等沿邊城市,鼓勵沿邊城市發展邊境貿易和與周邊國家的經濟合作;開放太原、合肥、南昌、鄭州、長沙、成都、貴陽、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等11 個內陸省會城市。2000 年,伴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到廣大西部地區。

    2001 年12 月,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對外開放進入了新的階段。我國的對外開放由有限範圍、地域、領域內的開放,轉變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開放;由以試點為特徵的政策性開放,轉變為在法律框架下的制度性開放;由單方面為主的自我開放市場,轉變為我國與世貿組織成員之間的雙向開放市場;由被動地接受國際經貿規則的開放,轉變為主動參與制定國際經貿規則的開放;由只能依靠雙邊磋商機制協調經貿關係的開放,轉變為雙邊、多邊機制相互結合和相互促進的開放。

    (二)對外開放從商品貿易向投資和服務貿易領域推進,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格局取得積極成果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進程的逐步深入,服務領域開放步伐不斷加快,以旅遊、運輸服務為基礎,以通訊、保險、金融、計算機信息服務、諮詢和廣告等新興服務貿易為增長點的服務貿易全面發展格局基本形成,服務貿易已經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對外貿易區域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對外開放層次不斷深化

    改革開放以來,在試辦經濟特區,逐步開放沿海城市和沿江、沿邊貿易的同時,積極開闢貿易區域,先後辦起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等多種形式的貿易區域,實行特殊貿易政策,對擴大我國對外貿易規模、提升對外貿易管理水平、拓展開放領域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國共有54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14個邊境經濟合作區。2008年,54個國家級開發區創造地區生産總值佔同期全國國內生産總值的5.1%,工業增加值佔全國的8.5%,出口總額佔14.4%,進口總額佔15.9%,實際利用外商投資佔全國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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