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0 15:31:26
分享到:
EN
https://www.gov.cn/

財政部:地方政府無權設立新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30 15:31 來源: 中國網
【字體: 打印

    財政部綜合司副巡視員孫燕29日在中國政府網對《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進行解讀時表示,地方政府無權設立新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

  今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要從嚴審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孫燕稱,該《通知》和以前相比,“嚴”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設立的依據更加嚴格,強調必須有法律和行政法規依據,地方性的法規和其他的政策文件都不能作為涉企收費基金的設立依據,這和過去不同,更加嚴格了。二是審批權限更加嚴格,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一定要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審批的權限上收到中央一級,地方政府無權設立新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

  此外,《通知》還強調各級財政、價格等部門要不斷完善對涉企收費的管理,加強收費管理與産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完善收費票據和許可證管理制度,建立多層次監督體系,進一步強化事中和事後監管。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責任編輯:胡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