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1 09:12:16
分享到:
EN
https://www.gov.cn/

企業年檢改為年報公示:強化信用約束 形成社會共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1 09:1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字體: 打印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二十五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作為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寬進嚴管”的重要一環,《條例》的實施將給傳統的市場監管方式帶來哪些變化?有何深遠意義?9月1日9時,工商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劉玉亭,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趙旭東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條例》,並回答網友關心的熱點問題。

    [主持人]《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劉玉亭]條例是7月23日國務院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8月23日對外公佈。在去年國務院審議通過的企業註冊資本登記改革中確定了5項重要改革內容,企業的年檢改為年報公示是一個重點,這個暫行條例是隨著登記制度改革制定出來的。

    另外,隨著企業的年檢改為年報,對政府的監管,對社會的監督,對企業的自律和社會的共治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個條例制定出臺,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公平競爭,促進企業誠信自律,規範企業信息公示,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維護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監管效能,擴大社會監督。條例出臺以後,我們希望達到這幾個方面的效果,應該説這幾個方面的效果已經非常全了。主要是突出企業的自律和責任,強化了企業的信用約束,體現了政府部門之間的聯動效應,推動了形成了社會的共治。《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可以對誠信體系建設,對政府的職能監管,對行業的監督,對企業的自律監管都會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責任編輯:向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