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4日12時,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機關打擊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破獲重大跨國犯罪案件有關情況,並接受記者提問。
[香港無線電視記者]:我想了解一下,如果香港人或是外國人在內地買了一些假的翻版貨品,在內地有刑法,有什麼新措施打擊這方面的活動?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徐滬]:中國的法律對香港人、澳門、台灣這些同胞們和內地是一樣的。在內地如果購買了這些盜版的光盤或者是假冒偽劣産品,按照數量我們有一定的限制,我們主要是教育、動員不要去買,自覺抵制這些侵權的産品。但是如果買了少量的不會受到處罰,主要以教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