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多發的狀況,把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履行好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全面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2007年8月底前,各省轄市政府都要成立應急管理專門辦事機構,2007年12月底前,縣級政府要成立或明確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根據實際情況明確相關責任人員;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作為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人;基層部門、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是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
通知提出,要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部隊、物業保安、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隊伍和保衛人員、志願者隊伍等,是基層應急管理可以依賴的重要力量,在組建應急隊伍時要注意吸收有關專家和有救援經驗人員參加。(記者朱殿勇)